林蓉:倾注温情助未成年人回归社会

29.05.2014  10:25

聋哑人父亲向林蓉(中)赠送锦旗 本报记者 杨泽彬 摄

林蓉

东莞时间网讯 他们的犯罪行为情有可原,他们还小,未来的人生路很长,是否有机会把他们引导到正确的道路上去”,专职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林蓉常常思索道。

林蓉是东莞市第三市区人民检察院助理检察员。2010年8月大学毕业进入该院工作,在做了1年的内勤工作之后转入到办理刑案部门,由于在保障未成年人权益工作中有突出表现,被分入未成年人办案小组,专办辖区内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她也因为在办案中倾注人文关怀,曾获未成年人家属的赞誉。

自掏腰包送获释贫困未成年人回家

林蓉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总会超越案件本身,考虑法律之外的问题。用其上司、公诉科副科长缪伟栋的话来说,“林蓉办理这类案似不是公诉了之,而通常会考虑未成年人受惩处之后的路会怎么走,如何回归社会,她有自己的法律思想,不是僵化地办案。

据缪伟栋介绍,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轻微的未成年人获得相对不起诉之后,林蓉会亲自送到车站,告诫他回家后重新回归社会。

其中,她曾办理一个广西籍流浪少年在莞犯罪案件,该少年获释后,由于无父无母,抚养他的大伯在广西大山深处因贫穷无法来莞接他回家,于是林蓉亲自把他送到车站,又自掏腰包给他买了回家车票,还给了他一些路费,看着他上车后,还不忘叮嘱司机帮助照看,到站及时叫他下车。

那个孩子身上确实没有钱,如果不管他,不帮助他回家,他很可能因为没钱重新走上犯罪之路,那我们前面的惩处与教育工作白做了。”林蓉事后回忆道。

最为显著的是林蓉办理的一个关于聋哑未成年人被教唆偷窃的犯罪案件,她以女性特有的细心识破该未成年人自报的假信息,并花时间打开其心结,找到了他的身份线索与被人教唆与控制犯罪的事实,从而促使检方对其做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该案成功办理后,该未成年人的父亲特地送来锦旗致谢。

主动帮病休同事承担疑难复杂案件

林蓉非常积极主动,勇于担当,在科室同事因病请假案件需调配时,她会主动承担疑难复杂案件的办案任务。”该院政工科科长张永琦评价道。

目前,她正在办理的某夜总会涉嫌容留他人吸毒一案,就是她主动承担的结果。东莞案多人少,检察机关面临的情况也不例外。当时该案本该由该检察院另外一名公诉人办理,不过,该公诉人却突然因病休假,林蓉得知后,主动承担该宗案件。

事实上,该宗案件也颇为复杂,因为案发场所在管理方面存在问题较大、群众反映强烈、涉案人员众多复杂、书证单据杂乱繁多。其中人证、书证、物证加起来就有近70卷,装了两大纸箱,这些材料摞起来的高度超过1米。

嫌疑人较多,证据多,我需要一一核对。”林蓉回忆道,她为此加班加点,谨慎地审查核实所有的证据。一般的案件通常1个半月内审查完,但该案她花了五六个月的时间审查证据,“几乎用尽了所有的审查时间。

在审查期间,林蓉还细心地发现有2名嫌疑人可能存在证据遗漏,曾两次退回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终于在期限内成功地将全案的11名嫌疑人一个都不少地移送法院起诉。

周末加班遇暴雨请群众进院避灾

今年5月11日,山区片镇街塘厦突遭暴雨灾害。当天中午饭后,为赶着时间把案件做完,林蓉和几位检察干警像往日一样利用周末时间在各自办公室加班。15时左右,原本淅淅沥沥的小雨在一番电闪雷鸣之后,瞬时豪雨如注。工作暂停,观察窗外,他们看到十字路口四个方向,街道已经变成一条河,水已经漫到办公大楼一楼停车坪。部分办公用的车辆和私家车还停放在地势较低的地方。

住在附近的几名男同事趟过没至膝盖的积水自发赶回单位,林蓉和他们一道花了一个多小时的时间,终于冒着雨、踩着齐膝深的水将9辆车推至附近较高位置,竭力保护公有财产。

18时左右,道路上的积水已上涨至1.5米,该院一楼大堂积水近1米。见到路面上水流较急,林蓉和同事一起赶紧敞开大门,热情地将正在附近路面上涉水前行的群众请进来躲避。

由于水势上涨较快,林蓉和同事及时将30多名受灾群众安置到该院楼层较高的食堂,并送上热水。看到群众又冷又饿,林蓉赶紧找来吹风机,让前来避险的群众吹干头发、衣服,还特别熬制了驱寒的姜汤。

由于暴雨阻程,食堂工作人员无法前来。林蓉和她的同事们使用电磁炉包干接力为滞留群众一碗一碗地煮好面条。

由于没有特别的物资可以调配,加之没有医护人员,检察院只能作临时安置处。干警们及时与当地公安取得联系,请求派员前来接送受困人群,至22时,雨势稍停,公安民警派冲锋舟将滞留群众全部转移至安全地方。

看着群众安全转移后,林蓉又继续回到办公室加班,直至24时。记者 柯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