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新最低工资标准执行 五一当天加班工资逾200元

24.04.2015  11:04

东莞时间网讯 各单位,各劳动者,请注意啦!5月1日起,东莞正式执行2015年最低工资标准,每月最低工资不得低于1510元。

5月1日马上到来,对照1510元的最低工资标准,赶紧来算一算今年五一假期及今后加班的工资是多少?本期《法治东莞》专门为你解读2015年东莞最低工资标准。

今年五一起我市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

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按照我市规定,从2015年5月1日起,东莞市实施新的最低工资标准为:企业职工(全日制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1510元,折算日工资为69.43元,折算小时工资为8.68元;非全日制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14.4元。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实施范围包括:1、全市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2、市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最低工资不包括:1、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3、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

五一当天全日制加班工资为208.29元

那么,加班工资该怎么算呢?

假设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等于最低工资标准,那么,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条,工作日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即:

8.68×150%=13.02(元);

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200%=17.36(元);

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者小时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即:

8.68×300%=26.04(元)。

由此,可见今年五一假日,若全日制员工被要求加班,那么其每天的加班工资应是:69.43×300%=208.29(元)。

不过,须指出的是,东莞的工厂习惯在下个月发上个月的工资,也就是说2015年5月才发4月的工资,那么2015年4月的工资需要按新标准调整吗?

对此,市人力资源局指出,2015年4月的工资不属于新标准调整范畴。从2015年5月1日开始,劳动者在提供正常劳动的前提下,获取的劳动报酬应不低于新的最低工资标准。

■普法讲师点评

用人单位工资应及时作出调整计划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公布后,

用人单位应贯彻落实哪些工作?

东莞市普法讲师团成员、广东尚智和律师事务所王一飞律师指出,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在最低工资标准发布后10日内将该标准向本单位全体劳动者公示。用人单位工资未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的,应及时作出调整计划,确保支付2015年5月份及以后的工资时符合新的最低工资标准要求。

在调整工资标准和工资结构时,用人单位应坚持合法、合理的原则,向劳动者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加强沟通协商,避免影响劳资关系的和谐稳定。

同时,用人单位还应该根据劳动力市场用工需求情况,在切实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基础上,面向劳动力市场,参照本市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做好薪酬结构调整,使工资向劳动力市场回归,以提高自身用工的市场竞争力。

劳动者如何保护工资合法权益?

王一飞指出,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求用人单位明确工资标准、合同期限、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按规定和约定完成工作任务,并履行好工作考勤手续;妥善保存工作时间、加班时间、支取工资原始记录等资料。

在维权时,劳动者应冷静克制,理性维权,能够与用人单位通过协商解决的,尽量通过协商方式进行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可依次逐级向村(社区)人力资源服务站、镇街人力资源分局、市人力资源局反映诉求。

劳动者也可以通过固定电话或手机拨打东莞市政府服务热线12345,或者东莞市人力资源局服务热线12333进行咨询和反映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