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申请最低生活保障 标准3个月补助总额

01.04.2016  19:57

  政府与商会联手救助有临时困难的新中山人

  广州日报讯 (记者潘斌  通讯员程倩敏)昨日,记者从中山民政局获悉,该局与中山市湖北商会、中山市河南商会、中山市客家商会、中山市泸州商会、中山市云浮罗定商会5家异地商会签订了合作协议,开展新中山人临时困难联合救助工作。据了解,对符合条件的求助对象,民政部门按每人每次不超过审批当月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个月补助总额给予临时困难救助,个人或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不超过2次。

  据市民政局相关人士介绍,根据合作协议,户籍是异地商会原籍地的,或其所在单位是异地商会的会员单位的,且已领取本市居住证,并在本市参加工作或参加社保的非本市户籍常住人口,因家庭成员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可以向异地商会新中山人服务中心提出临时困难救助申请。异地商会协助市民政局对申请人情况和申请材料进行核实,符合市临时救助条件的送市民政局审批。对符合条件的求助对象,民政部门按每人每次不超过审批当月的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3个月补助总额给予临时困难救助,个人或家庭在一个自然年度内救助不超过2次。各异地商会根据市财政救助情况再行给予适当救助。新中山人临时困难联合救助工作是对中山市困难异地务工人员救助方式的一次新的尝试和突破,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