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发文治理“校闹” 有校长建议:防止信息不对称引纠纷

22.08.2019  15:05

大洋网讯 日前,教育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五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维护学校教育教学秩序的意见》,构建了治理“校闹”的制度体系,保障学校安心办学。

记者采访广州多位中小学校校长,他们都对《意见》出台表示赞同。有校长建议,学校可加强家校沟通,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误解。同时,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提醒,防止“校闹”学校仍然要从源头上杜绝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校闹”行为有哪些?

校闹”是指学校安全事故处置过程中,家属及其他校外人员实施围堵学校、在校园内非法聚集、聚众闹事等扰乱学校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侵犯学校和师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意见》明确8类“校闹”行为:

(1)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2)侵占、毁损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

(3)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水断电、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

(4)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

(5)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教职工、学生人身自由的;

(6)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教职工、学生的;

(7)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

(8)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也不赔

依法裁判学校安全事故侵权责任。杜绝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

责任认定前,学校不得赔钱息事。坚决避免超越法定责任边界,片面加重学校负担、“花钱买平安”,坚决杜绝“大闹大赔”“小闹小赔”。

不闹”也赔

经认定,学校确有责任的,要积极主动、按标准依法确定赔偿金额,给予损害赔偿,不得推诿塞责、拖延不办。

学校负责人或者直接管理者有责任的,学校主管部门应当依法依规及时处理、严肃问责。

学校无责任的,要澄清事实、及时说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干涉纠纷处理。

意见

完善安全事故处理机制

维护学校教学秩序

实践中,“校闹”主要由学校人身伤害事故引起。《意见》首先强调加强学校安全事故预防,要求各级各类学校要树立预防为先的理念,落实安全标准,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风险排查和防范机制,压实安全责任,加强安全教育,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安全风险。

一旦发生事故,要求学校科学、规范处理,及时救助,保障受伤害方权益,给予受伤害方相应的援助,避免产生纠纷。

实践中,由于缺乏完善的纠纷解决机制和充分有效的损害赔偿机制,造成少数家长以“”作为与学校博弈、争取最大限度赔偿的手段。《意见》强调以保险机制为核心建立多元化的损害赔偿机制,要求学校不得推诿塞责,积极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化解纠纷,学校确有责任的,要依法、及时进行伤害赔偿,实现“不闹也赔”。

针对实践中“以闹取利”和一些地方无原则“花钱买平安”的状况,《意见》明确禁止不顾法律原则的“花钱买平安”行为。一旦发生“校闹”行为,要求公安机关及时出警,依法制止;对于实施“校闹”行为,扰乱社会秩序、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要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要按照刑法相关规定予以惩处。

意见》特别强调,学校要通过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纠纷,不得为防止发生安全事故而限制学生正常参加课间活动、体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实践活动。

走访

广州“校闹”少,市民较包容

记者走访发现,广州本地较少出现“校闹”。广州教育学会会长吴强告诉记者,“校闹”其实跟社会风气有关,广州较少出现“校闹”,因为广州人比较少用“”来解决问题,广州市民总体比较包容。

对于《意见》出台,广州不少校长表示赞同。南武中学校长陈祥春校长表示,有时候孩子的伤害并不是学校的责任,特别是无法探究原因的意外事故,但是有些家长想通过“”来达到自己的诉求,而《意见》明确了责任,能够制止类似不良现象,这有利于学校大胆地进行管理。《意见》给了具体的案例,学校遇到类似的事情和活动时,能放下包袱,轻装上阵。陈校长感叹,《意见》给了学校一个正确的“保护伞”。

对于《意见》出台,吴强表示十分期待:“其实我们多年一直在呼吁相关法律法规出台,因为学生一出事,学校很容易成为弱势群体,有理说不清。

准初二学生家长张先生对《意见》表示支持,他说:“虽然我孩子所在的学校没有发生过‘校闹’,但在网络上看到其他地区有发生过此类情况,有时看到那些报道和视频都觉得心里难受,一个‘校闹’足可以扰乱得几百上千的普通学生不能够安静读书。作为家长我也支持治理‘校闹’,毕竟无理取闹和依法维权是两回事。

建议

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误解

广州中学执行校长彭建平肯定了《意见》的积极作用,他表示,制度的落实需要各个部门间的通力合作,有关的部门要积极跟进这样才能更好地保障学校的利益。

彭建平认为,发生校闹的绝大部分原因是市民缺乏法律意识,提出无理要求不被满足而造成的。对此,彭建平对学校方面预防和解决校闹问题提出了几点建议:一是开展家长会,同时邀请法治专家通过专题课程对家长进行法律普及,提高家长的法律意识。二是学校应做好制度建设,切实防止校闹的发生。一旦发生后,必须与当地的政府部门、街道、社区、村委会取得联系,做到信息及时沟通,避免因信息不对称产生误解。三是加强学生的法治教育,因为教育是一代一代开展的,只有在学生阶段及时进行法制教育,才能切实预防校闹事故的发生。同时,学生和家长应该意识到学校是公共区域,涉及到若干个人和家庭的利益,不能随心所欲地行事。

提醒

学校要从源头上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

广州市政协委员郑子殷表示,《意见》倡导依法情况下处理校园安全事故,能将这种校园安全事故的纠纷降到最低。“校园赔偿应该依法,公办校长不应有这个自由裁量权,也不能置之不理,要通过司法程序去调解、判决。同时,探访、慰问家长学生,适度的慰问,化解社会矛盾。

郑子殷提醒,法治的思维出发点非常好,但要防止有了《意见》以后学校显示出“傲慢”的一面,不利于矛盾化解。郑子殷建议,学校要从源头上防止校园安全事故发生,做好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只是法律上界定什么是‘校闹’是不够的,学校要预防‘校闹’发生,安全教育要放在重中之重,如何让校园事故降低出现?学校设施要符合学生使用,安全教育要有序进行,不能流于表面,走火警、防地震、防止校园欺凌、防止性侵的自我保护教育都要做好。

撰文/信息时报记者庞泽欣  实习生徐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