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启动身份证全国异地受理业务
根据公安部的总体部署,结合梅州实际, 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全面实施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三项制度”,届时梅州所有户籍派出所和梅州城区移动警务车均能受理全国异地居民身份证及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梅州所有户籍派出所均能办理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
据市公安局户籍民警介绍,在梅州合法稳定就业、就学、居住的公民,可申请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但需要交验下列证明材料之一:居住证;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出现下面情形不予受理异地办理申请:
(一)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
(二)申领人提供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内住址变更除外)与人口系统中信息不一致难以确认身份的;
(三)申请人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确认身份的;
(四)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护照、驾驶证等国家机关证件行为的;
(五)属于国家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推送的不良信用记录人员的。
收费标准:
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本费严格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2322号)规定,对有效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就近办理身份证挂失申报
公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怎么办?可持居民户口簿到梅州就近的户籍派出所和梅州城区移动警务车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业务。
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程序如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登记表》。公安机关核实公民的身份信息后当场受理。申报挂失的居民身份证已登记指纹信息的,现场比对指纹信息。
居民身份证丢失招领
梅州各户籍派出所负责接收群众捡拾到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统一录入全国捡拾居民身份证信息库,为丢失居民身份证的群众提供查询服务。
丢失招领程序如下:对收到群众捡拾的丢失居民身份证,经核实已补领新证的,公安机关按规定销毁捡拾证件并做好登记。对前来领取丢失证件的,公安机关经核实领证人身份信息并拍照留存相关图像信息后发还丢失居民身份证。
【来源】南方网
【全媒体记者】唐林珍 马吉池
【通讯员】梅公宣
编辑: 马吉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