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在梅州城区开展 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禽类疫病防控,保障家禽肉品质量安全,强化公共卫生安全管理,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06号)和省、市有关工作部署,结合本市实际,市政府决定在梅州城区开展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试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梅州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
(一)梅江区:东起月梅圆盘经梅松路、东山大道、学子大道、S223线、芹洋半岛沿梅江河岸、广州大桥止;南起广州大桥经客都大道、湾下下穿隧道止;西起湾下下穿隧道经206国道、梅县机场入口、梅县机场南围墙、梅塘东路至梅州大桥江南端、沿江西路、剑英纪念大桥、沿江北路(梅江区辖区)、金南路、金利来大桥至锭子桥沿程江北面河提、环市西路、环市北路止;北起环市北路至月梅圆盘止。梅江碧桂园住宅区、客天下旅游产业园、梅州火车站也包含在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内。
(二)梅县区:东起德龙桥经沿江半岛、沿江南路至客都大桥止;南起客都大桥经剑英大道、205国道广梅南路、乌仙村道、程江河止;西起程江河至秋云桥止;北起秋云桥至德龙大桥止。
二、活禽经营限制区内规划设置的活禽零售市场
(一)梅江区:规划设置二个活禽零售市场,分别为八一市场和梅园市场。
1.八一市场:地处江北八一大道,梅州军分区斜对面,拟设置32个活禽经营档口。
2.梅园市场:地处江南群福路旁,拟设置28个活禽经营档口。
(二)梅县区:规划设置二个活禽零售市场,分别为扶贵市场和扶外市场。
1. 扶贵市场:地处新城区,程江镇扶贵村村址侧,拟设置10个活禽经营档口。
2. 扶外市场:地处新城区,程江镇扶外村,拟设置5个活禽经营档口。
三、法律责任
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有关部门和梅江区、梅县区人民政府按照各自职责依法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实施时间
本通告从2015年10月19日起施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市人民政府将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特此通告
梅州市人民政府
2015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