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法院审结涉毒案显示毒品犯罪呈“三低”趋势

25.06.2014  12:41

  中新网广州6月24日电 (索有为 范贞 黄义涛)广东高级法院24日披露,梅州中院连日对近五年来审理的涉毒案件进行分析后称,毒品犯罪被告人身份呈现收入低、文化低、年龄低等“三低”趋势。

  梅州中院分析结果显示,毒品犯罪被告人大多为无业人员,约占70.49%,学历集中在初中以下,“80后”占总人数的40.98%,“90后”占总人数的32.79%,未成年人占8.19%。被告人以贩养吸比例高,在已判刑的被告人中,许多贩毒者本身就是“瘾君子”,因吸食毒品花费巨资,惟有在吸食毒品过程中通过贩卖部分毒品获利作为继续吸食毒品的经济来源;吸毒人员为了扩大“市场”,赚取更多的毒资,便会通过各种途径各种方式将从未沾染毒品的人和已戒毒成功的人员拉下水,以此扩大吸毒“队伍”。

  从梅州中院近五年来审结的案件看,涉毒犯罪类型已经从相对单一到发展到逐渐多样化。除制造、贩卖毒品罪外,还出现运输毒品、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及因毒品引起的交通肇事罪、开设赌场罪等类型。

  宾馆、酒店、KTV等公共场所成犯罪高发地。梅州中院介绍称,审结案件中,“冰毒”和“摇头丸”“K粉”等新型毒品案件中所占的比例超过2/3。由于新类型毒品“摇头丸”和K粉适合群体性,因而这些微量毒品交易行为发生地点多在KTV、酒吧等娱乐休闲场所或附近区域。(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