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退休国税局总审计师王梦连受审 涉受贿20余万元

11.11.2014  12:45

广州市国税局原党组成员王梦连涉受贿20余万元,与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案有关

羊城晚报讯 记者董柳报道:10日上午,广州市国税局原党组成员、总审计师王梦连涉嫌受贿钱款人民币23.5万元、美金3000元,在广州市中院受审。头发花白的王梦连戴着手铐步入法庭后,向法官鞠了一躬。

纪委称与李永恒案有关

王梦连是湖南益阳人,今年已61岁,早年在部队工作,1997年转业到广州市国税局工作;2001年8月又调任广东省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直至2010年5月。此后,王梦连又回到广州市国税局工作,任党组成员、总审计师。2013年2月,王梦连从广州市国税局的位置上退休。

可他并没有如期进入退休生活。不到一年时间,他就被广州纪委带走接受调查。据王梦连交代,去年12月初,纪委到他家中,将他及其妻子儿子带走协助调查广东省和广州市国税系统案件。广州市纪委后来证实,王梦连“出事”与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案有关。2013年12月,广东省纪委曾通报称,广东省国税局原局长李永恒涉嫌严重违纪被调查。王梦连在纪委协助调查阶段进行“自查自纠”时,交代了自己涉嫌受贿的犯罪事实。

被指控以物业项目受贿

据检方指控,王梦连涉嫌犯罪都发生于他担任广东省国税局机关服务中心主任期间。

指控的受贿事实共有三件。其中一件是与广东省国税局位于珠江新城的新办公楼物业服务承包问题有关。指控称,某物业公司老总杨某辉为了承接省国税局新办公楼的物业项目,找到王梦连帮忙,为感谢王梦连,送给他人民币10万元。此外,杨某辉还在春节和中秋节送给王梦连共计人民币3万元。此外,王梦连一次到美国出差考察期间,杨某辉又送给王梦连3000美元。

另外,检方指控,王梦连收受了陈某生人民币3.5万元,收受李某枝人民币7万元。

亲属退赃27万元

但王梦连对检方的指控有诸多异议。

他说,自己和杨某辉认识多年,曾分别向杨某辉借款30万元和50万元,后来归还了他81万元。指控中说的杨某辉送给他的10万元,其实也是借的,他后来也还给了杨某辉9万元。也就是说总共他向杨某辉借了90万元,也还了90万元。其中还9万元时,是交到了杨某辉公司的一个财务手上,并看着财务在银行存进了杨某辉的银行卡内。至于收受另外3万元现金,王梦连说,他也回赠了名贵的烟酒、海产品等礼物,价值不相上下。他说,自己去美国时杨某辉给了他美元4000元,但他花了约2000美元买了手表、表带及化妆品等给杨某辉。

王梦连说,李某枝给他的7万元分为两笔,一笔5万元,一笔2万元。王梦连说,他平时喜爱书法,李某枝的妻子和他的妻子是好朋友。他说,李某枝在从化有一座别墅,别墅装修后,李某枝请他购买一些装饰用品,他就和妻子花3.8万购买了一幅山水画,还花1万多元买了潮州木雕等物品。事后,李某枝给了他5万元。2万元那笔则是2008年春节期间,李某枝送的红包,但他后来叮嘱妻子还礼了。

案发后,王梦连的亲属向检察机关退赃人民币27万元。

三个证人出庭作证

为了证明己方观点,王梦连的辩护律师还邀请了三名证人出庭作证。其中一名证人正是杨某辉公司的女财务。女财务说,2007年2月,杨某辉说王梦连有钱要给他,叫她下去帮忙拿一下,她便拿着杨某辉的银行卡下去。王梦连交给她9万元钱,说这是给杨某辉的。“我当时见金额比较大,就跟王梦连一起到招商银行,把这9万元存到杨某辉给我的那张招商银行卡里面。

第二名出庭作证的证人是王梦连的妻子李某珍。一见到妻子,王梦连不禁当庭老泪纵横。据李某珍说,他们夫妇在东方宾馆帮李某枝购买了一幅山水画,还购买了木雕等装饰物。至于李某枝送的2万元红包,李某珍说,她听从王梦连的叮嘱,回了礼,但由于当时在路上,身上所带现金不够,她只回了1万元给李某枝。

第三名证人王某是王梦连在部队时的属下。王某说,2008年春节期间,他和王梦连夫妇一同去从化见李某枝。在车上,他听到了王梦连叮嘱妻子回礼的情况。

鉴于三名辩方证人出庭作证的情况,公诉人提出,案件事实还需要进一步核实,遂当庭申请延期审理。辩护律师也同意延期审理。法庭结束了庭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