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检察机关查办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案件829件
中新网西安6月23日电(记者 冽玮)陕西省人民检察院23日向社会公布,2013年以来,该省检察机关深入开展了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截至目前,共查办此类职务犯罪案件829件1232人。
陕西省检察院政治部主任常雁翔表示,今年上半年,陕西检察机关共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渎职侵权犯罪21件43人。自2013年以来,至目前,共查办此类职务犯罪案件829件1232人,分别占职务犯罪立案件数和人数的51.5%、52.4%。其中,贪污贿赂案件678件962人,渎职侵权犯罪151件270人。贪污贿赂案件中,在新农村建设、惠农资金管理等环节查办399人,在征地拆迁和保障性住房等环节查办174人;在社会保障和专向款物管理等环节查办125人;在教育、医疗卫生领域查办62人,在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查办34人。渎职侵权案件中,在社会管理、安全生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等环节查办125人。
据了解,陕西省检察机关查办了西咸新区沣东新城三桥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乔日立在小产权房建设中收受贿赂案;西安市长安区环保局局长杜炳缠在环境监管中收受贿赂案;佳县交通局原局长、农村公路管理站站长张峰在工程发包中收受贿赂案;丹凤县教育局原局长吴西平在学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发包、学校电教室建设、实施蛋奶工程中收受贿赂案;商洛市商州区政府原区长、商洛市环保局局长许玉仪在国有企业改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中收受贿赂案;神木县公安局张和平等4名公安民警为“房姐”龚爱爱办理虚假户口的玩忽职守案;汉中市汉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雷晓明等4人虚列开支套取并私分国家农业工程开发专项资金的私分国有资产案;柞水县职业中学邹婧等5人玩忽职守,致使多名在校女生被性侵害等一批群众关注度高、社会影响较大的案件。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统一部署,陕西省检察机关第16个“举报宣传周”活动23日正式启动。
今年举报宣传周主题为“依靠群众惩治职务犯罪,公开检务强化自身监督”。检察机关要高度重视和充分尊重人民群众的举报权利,最大限度调动和保护人民群众的举报积极性,充分发挥群众在检察机关查办预防职务犯罪和加强自身建设中的重要作用,坚持从严治检,强化自身监督制约,坚决查处检察人员违法违纪问题,树立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形象,推动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
主要内容包括,宣传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大政方针,介绍检察机关查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检务公开等工作相关制度措施,展示检察机关接受人民监督、加强自身建设情况,介绍检查机关开展危害民生刑事犯罪专项立案监督工作情况,让人民群众了解举报工作制度和举报的方法和途径以及保护、奖励举报人的相关规定。(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