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楚雄市发生一爆炸事件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
最新消息:警方初步认定楚雄爆炸系刑事案件
目前,云南省、州、市三级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了“6•09”爆炸案专案组。经初步调查,该爆炸案系一起刑事案件,可排除暴恐案件。(央视记者刘文杰)
云南网讯(记者 杨之辉) 记者从云南省楚雄市政府新闻办获悉:6月9日凌晨2:30许,云南省楚雄市开发区紫云街64号云南省第四公路桥梁工程公司生活小区内的3幢1单元401室发生爆炸,已造成3人死亡,4人受伤送医院救治。
爆炸发生后,楚雄州委副书记、州长李红民,州委常委、楚雄市委书记左荣贵,副州长、州公安局局长曹卫东等州市领导迅速赶到事发地点,指挥公安、消防、医疗等单位人员开展事故处置工作,并到医院看望伤者。
截至记者发稿时,爆炸原因正在调查之中,受伤人员正在救治。
云南省楚雄“6-9”爆炸案排除暴恐案可能
另据消息:6月9日上午,省公安厅厅长杨嘉武、副厅长王建中已率省厅相关部门领导及刑侦专家赶赴现场,指导案件侦破工作。目前,省、州、市三级公安机关已经成立了“6·09”爆炸案专案组,同时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了若干工作小组迅速开展案侦工作。经初步调查,该起爆炸案系一起刑事案件,可排除暴恐案件。
多学一点
●在房内获悉起火后
居民楼爆炸后,开门前要先用手触摸门把锁,若温度很高,或有烟雾从门缝钻进,千万别贸然开门;若温度正常,可打开门缝观察外面通道的情况,再决定是否逃离。若大火和浓烟封闭通道无法逃离时,只能退守房内采取相应对策:用湿布条堵塞门窗缝隙,用水浇在已着火的门窗上等待救援。
●着火点在本楼层时
应就近跑向紧急疏散口,遇有防火门要及时关上。若楼道被烟气封锁,可弯腰或匍匐前进逃离火场,最好能用湿毛巾等捂住口鼻,阻挡有毒烟雾;若必须经过火焰区,切记要将衣服用水浇湿、用湿毯子裹住全身或用湿衣服包住头部等部位,万一衣服着火则要用打滚等方式扑灭火苗。
●着火点不在本楼层
应就近向紧急疏散口撤离,若着火点位于上层,要向楼下逃去;若着火点位于下层,且火和烟雾已封锁向下逃生的通道,应尽快往楼顶平台逃生;若向楼顶平台逃生时发现被火、烟追赶上或向上的通道被封锁时,要果断地改变逃生路线。
●大火围困楼层时
若身处被大火包围的楼层内,所有安全通道和向外联系均被切断,没有逃生器具或设施,最好退到卫生间暂避。进入卫生间后要将门窗关紧,缝隙堵严,拧开水龙头放水。浴缸中要始终保持在较高水位,便于取水泼浇门窗,危急时还可躺在浴缸中暂时躲避,提高获救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