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奖10万元!横沥出台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举报黑电镀企业,最高可奖励10万元……8月18日,横沥生态环境分局召开环保宣讲会,对新出台的《横沥镇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解读和宣传,呼吁大家积极参与到治污治水行动中来,共同营造“河畅、水清、堤固、岸绿、景美”的优美水生态环境。横沥镇各村(社区)、工业园区代表参加宣讲会。
横沥生态环境分局局长余鲁赣对《办法》进行了解读和说明,并号召大家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关注横沥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积极参与有奖举报,助力打赢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为建设湾区活力生态文明横沥贡献一份力量。
《办法》2021年8月17日正式发布施行。当前,横沥镇已进入水污染治理的关键阶段,为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引导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形成“共管、共治、共赢”的长效监管机制,根据有关环保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具体实际,横沥制定了《横沥镇水污染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据介绍,举报者凡是在横沥镇行政区域内发现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有(一)未经审批,设置电镀、漂染、造纸、洗水、制革、湿式印花、电氧化(电解阳极氧化)、化学镀、酸洗、磷化、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电泳污染工序并投入使用的。(二)已建成污染防治设施的项目以及零散废水转移、废水零排放项目,采取暗管、渗井、渗坑、灌注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三)存在擅自拆除、闲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的行为并排放水污染物的。(四)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污染水体的等相关环境违法行为,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向横沥生态环境分局进行举报。
《办法》明确了奖励标准,对符合本办法规定范围内的举报,经生态环境部门查证属实的,将按照不同奖励标准对举报者进行奖励。奖励从1万元到10万元不等,其中,对符合第二项环境违法行为的举报,能够准确指出暗管的具体位置或者逃避监管的具体方式,并提供相关的视频、图片或其他线索资料的,电镀、漂染、造纸、制革、电氧化(电解阳极氧化)、化学镀、蚀刻(含线路板蚀刻)、钝化类举报奖励人民币10万元。
文字:周桂清
摄影:周桂清
编辑:李世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