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两亲属争夺死亡证明 尸体在太平间存放两年
被告医院负责人出庭。京华时报记者赵思衡摄
京华时报讯(记者张淑玲)53岁的潘某在2013年12月28日因肝衰去世。两年多以来,潘某的女儿潘女士和外甥刘某,都想让医院将死亡证明开给自己,导致潘某的遗体至今停放在太平间。在讨要死亡证明遭拒后,潘女士将首都医科大学地坛医院诉至法院。昨日上午,朝阳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昨天上午9点,潘女士委托的两名律师出庭,被告方由地坛医院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一名科员及一名律师出庭应诉。该案追加刘某为第三人,但刘某本人未到庭。
据了解,潘某在女儿两岁时便离异,此后没有其他子女。刘某是潘某的外甥。2013年11月14日,潘某因肝功能衰竭进入地坛医院治疗。因治疗无效,潘某于2013年12月28日死亡。
潘某临终前,地坛医院从刘某口中获知潘某还有一个女儿,便电话通知潘女士赶到,并与父亲见了最后一面。
潘女士诉称,父亲死亡距今已有两年多的时间,遗体仍停放在医院太平间。因为遗体火化需要医院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但医院一直拒绝向其开具。故诉请法院判令地坛医院向其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并承担自2013年12月28日至开具死亡证明止的遗体冷冻费3.6万余元。
对此,地坛医院辩称,按规定死亡证明只能开具一份,之所以不能将死亡证明开给潘女士,是因为刘某也在向医院索要死亡证明。潘某发病住院,是刘某办的手续,还为潘某交了16万元住院押金和13万元医疗费。刘某说自己是潘某最亲的人,潘某是做工程的,外面还欠他工程款,只有持死亡证明,欠款人才会还钱。刘某还说医院如果将死亡证明开给潘女士,就要退回自己所交的医疗费。医院问潘女士是否能补交医疗费,潘女士拒绝交付,故医院只能等刘某和潘女士的家庭矛盾解决,才能开具死亡证明。
针对地坛医院所称是刘某为潘某交医疗费的说法,潘女士反驳称,刘某所交的医疗费,其实是潘某 银行 卡上的钱。另外,刘某还将潘某银行卡上的另外10余万元转走。
庭上,原被告双方均互相举证质证,并就死者的死亡证明开具问题进行了激烈争辩。
庭审结束时,原告表示接受调解,被告则称要和刘某商量后确定。该案暂时休庭,法官表示将进行庭下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