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公告

11.04.2016  19: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进行了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抽查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抽查了佛山、惠州等2个地市15家企业企业生产的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产品40批次,检验发现5批次不合格,涉及结构尺寸、调节装置、标志标签、标识等项目,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12.5%。剔除仅标识不合格2批次,实物质量不合格产品发现率7.5%(具体抽查结果见附件)。

  我局已责成相关地级以上市质监局(包括深圳、顺德区市场监管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专项监督抽查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进行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2015年广东省老年人、病人、残疾人用品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

                          广东省质监局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