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残疾看守所不羁押当惯偷 到派出所称不怕
金报讯(通讯员 何丹丹 记者 朱琳)半年,24起作案,9页A4纸笔录,曾12次被公安、法院等机关处罚,可是他一点儿也不怕,直到被抓时依然淡定。
“我是残疾人,每次都只是被监视居住,他们不会关押我的。”打的就是这样的主意,只不过,这回他逃不过去了。昨天,记者从海曙月湖派出所民警处听到了这个奇葩盗窃犯的故事。
因为手有残疾,他盗窃有恃无恐
这个盗窃惯犯姓王,宁波本地人,59岁了,至今未婚。他左手臂有残疾,不能活动,可也因为这个原因,他有恃无恐屡屡犯案。
从2013年9月30日至2014年3月19日,他9次盗窃,均因残疾,看守所不予羁押,于是被公安机关监视居住。
“我失去了劳动能力,他们不会羁押我,所以抓了又能怎么样呢?还不是会放出来?”于是,盗窃成性的王某,继续作案。
半年偷了24次,涉案金额8万元
今年6月1日下午一点许,王某独自一人走到了江东区南镇安街的一家茶壶店。他穿得干净得体,抽着高档烟,说是要喝茶。于是,店员就给他倒了茶,王某很会搭话,和店主一道边品茶边聊天,这样过了一个多小时。
店主因有事就去了二楼,而就在这个间隙,王某四下张望后发现没人,便伺机把店内架子上的一个珍贵紫砂壶塞进了自己的口袋,随即匆匆离开。
这只是他其中一次收益较小的“经历”,比起从去年12月30日至今年6月3日这半年来的盗窃史,紫砂壶真算不了什么。
1月11日12时,百丈东路某教育机构内,偷得索尼手机一部,棕色钱包一只,价值1800元;
3月1日15时30分,中山东路上某茶馆收银台,盗来三星NOTE2白色手机一部,购买时手机值4000元……
记者从派出所里登记的王某“盗窃所得一览表”上看到,王某的罪证有24次记录。
民警说,总涉案价值高达8万元,从在监控中发现王某的身影,到挨个比对,再到落实,最后做笔录,去现场逐个辨认,前前后后花了近一周时间才整理清楚。
奇怪的是,很多受害人事后都说,想不到王某是小偷。“他进店里的时候,架子搭得非常好,抽的是329软壳烟,衣着谈吐像是我们现在常说的‘高大上’,乍一看都觉得他是有钱人。”
直到最后出现在曾行窃过的地方现场辨认时,大家都对上了号:“没错,就是他,我们店里监控上出现的是他!”
这次躲不掉了,已被依法羁押
说起为什么屡屡犯案,王某的回答让办案民警愣了:“因为钱不够花啊!”
“你每个月要花多少?”
“我没有固定职业,有个大哥,每月会给我5000元生活费,社区另外补贴我残疾人3000元……”
“这样还不够?”
“是啊!我平时开销挺大的,一天至少要吸一包软壳中华香烟,每天晚上还要请朋友去KTV娱乐、消费,天天吃夜宵,有时候玩完就直接在外面宾馆开个房,月耗至少一万元吧。”
下馆子、买高档衣服、住宾馆,也难怪王某总觉得钱不够用了。相比以往被抓时的淡定,这次的王某终于忐忑起来:“为什么这回要被关了?你们是不能收押我的啊!”
民警说,考虑到王某的行为已对社会造成了很大危害,相关单位协调后决定,依法羁押他。
目前,王某已被批准逮捕。
(现代金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