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将资助500名初创企业者 每人1万元

13.11.2015  16:36
省直接组织培训的项目将于11月15日至20日期间接受报名。

  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根据省政府关于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部署要求,我省今年在全省范围内资助500名有发展潜力和带头示范作用突出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高层次进修学习,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助。日前,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关于2015年度广东省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报名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2771号),明确了培训报名的有关事项。其中,省直接组织培训的项目将于11月15日至20日期间接受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可以登录省人社厅门户网站报名。

   每人限报1项目1班次

  据介绍,今年我省500名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分为两种组织形式:第一种为省直接组织培训,有320个名额,由省人社厅按程序确定承办机构开展培训;第二种为省委托地市组织培训,有180个名额(其中珠海60名,汕头、佛山、中山、江门各30名),由省委托5个地市按程序确定承办机构开展培训。目前,省直接组织培训工作已经启动,省人社厅已通过专家评审的方式,确定中山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广东外语外贸大学、广东财经大学、广东金融学院、广东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广东省电子商务协会、广东劳动学会等8家承办机构;省委托地市组织培训工作也在筹备中,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等5市正在按程序确定承办机构。

  本次培训面向全省初创企业经营者们,具体选拔条件是:在广东省登记注册3年内(截至2015年9月30日)的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以下简称初创企业)等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董事长或总经理、副总经理等主要领导职务,且于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人员;原则上每户初创企业参加培训人员不超过1名;重点选拔符合产业政策导向、发展潜力大、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效果好且创业历程具有较好示范作用的初创企业经营者;获得过创业比赛奖项或优秀创业项目资助、受过有关部门表彰(评选为创业先进典型者)或已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

  据悉,本次培训定位于培养初创企业经营管理精英、提升初创企业竞争力,在课程设计上,设置宏观形势与政策、企业经营管理、市场拓展以及相关特色培训课程;在培训方式上,集中授课与交流对接等形式相结合,学制为3-6个月;在师资安排上,邀请实战专家、高校知名教授、企业精英参与理论和实战教学;在培训费用方面,省财政按10000元/人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超出部分由学员自行承担,学员在校培训期间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记者还了解到,本次培训还将为学员提升发展提供后续增值服务。获得结业证书的学员,可优先推荐参加优秀创业项目评审、创业大赛等活动,优先享受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场地支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参加承办机构或相关单位发起的校友交流活动,共享相关创业资源对接服务平台。

  省人社厅的有关负责同志重点介绍了培训的报名办法。参加省直接组织培训项目的报名时间为:2015年11月15-20日。报名网址:http://www.gdhrss.gov.cn。网络报名通道开通时间为11月15日0时至11月20日23时59分。符合条件的人员统一通过网络方式报名,每人限报1个项目1个班次,重复报名无效。

   省直接组织培训项目和班次情况如下表:

   报名程序如下:

  ①报名者直接登录http://www.gdhrss.gov.cn,点击“2015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飘窗进入报名页面,填写报名信息,按要求上传相关证明或证件扫描件;

  ②省人社厅会同承办机构审核报名资料,并择优确定参训学员;

  ③省人社厅在网络报名系统公布参训学员名单,由承办机构通知学员缴纳由学员自负部分的费用;

  ④学员根据承办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报到,提交相关资料原件和3 张1寸免冠彩色照片;承办机构复核无误后办理学员入学手续;经复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培训资格并退回已缴纳的学费。

  另悉,省委托地市培训的珠海、汕头、佛山、中山、江门等5市,将另行发布报名通知并组织报名。请有意愿报名参加省委托地市培训的创业者,留意以上5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相关动态。返回腾讯网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