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印发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方案
2016年12月16日,中共湛江市委 湛江市人民政府湛发〔2016〕19号印发《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方案》。这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决定》(中发〔2015〕11号)和《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粤发〔2015〕12号)精神,加快建立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和城乡社区生活服务体系,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农民增收致富,促进我市供销合作社发展改革的重大部署。
实施方案指出综合改革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省委十一届六次、七次全会精神,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为农服务的根本宗旨和合作经济的基本属性,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试点先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政府扶持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以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为核心,以提升为农服务能力为根本,以强化基层社和创新联合社治理机制为重点,实行政事分开、政企分开,加快形成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适应城乡发展一体化需要、适应农业现代化需要的组织体系和服务机制,运用经济手段服务“三农”,努力把供销合作社建设成为保障农业生产的主力军、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带路人、农村流通网络的开拓者、农副产品销售的推动者、农村消费环境的维护者、农村信息化的推广者,开创我市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到2020年,力争把供销合作社系统建设成为与农民联结更紧密、为农服务功能更完备、市场化运行更高效的合作经济组织体系,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生力军和综合平台,成为党委和政府推动“三农”发展的重要依托、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切实在农业强市和农业现代化建设中更好发挥作用。
方案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改革任务。一是推进基层社改革,密切与农民的利益联结。把全市98个基层社分为经济基础较好和经济基础较差两大类,因社制宜,分类改造;全面推行和强化社员制,建立社员代表大会制度,提高社员在经营管理事务中的参与度和话语权,全面建立理事会、监事会制度;通过多种方式,创办一批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村综合服务社。二是推进社有企业改革,增强社有企业发展活力推动社有企业资产重组,培育一批大型企业集团和龙头企业,提升经营规模和整体实力。把混合所有制作为社有企业的新常态经济模式,分类推进社有企业产权改革,提高社有企业在市场经济中竞争能力。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市场经济的要求全面建立科学的运行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推进社有企业运行管理创新。三是推进联合社改革,构建规范高效的行业指导体系。市联合社要加强对全市供销合作社的行业管理、政策协调、资产监管、教育培训等主要工作,指导直属基层社、社有企业发展;县级联合社要认真组织实施基层社改造,加强市场运营,加快网点建设,逐步办成经济联合组织。各级联合社要建立健全理事会组织,设立社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强化联合社为成员社服务、为基层社服务的工作导向,建设服务型机关,发挥联合社在系统中的枢纽作用。四是把握为农服务方向,提升为农服务能力。支持农资经营服务网络“一网多用”,创办服务机构,承接服务业务,为农民提供系列化全程服务;加快建设“农产品市场+粮油仓储加工+冷链物流配送”流通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产地交易收集市场、大宗农产品仓储加工基地、大中型冷库和冻品交易市场,完善农产品流通配送体系。培育供销合作社电子商务市场主体,加快建设电子交易平台;开展农业小额贷款等金融业务,支持供销合作社设立保险经纪公司。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城乡环境综合治理中的积极作用,把供销合作社再生资源回收网络纳入城乡建设规划,构建完善回收体系。
文件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巩固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战略高度,切实树立重视供销合作社就是重视农业、扶持供销合作社就是扶持农民的理念,把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纳入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局,抓紧制定供销合作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协调推进,进一步办好供销合作社。要求高度重视和加强供销合作社领导班子建设,选拔素质高、能力强的干部充实到各级联合社领导班子。广泛吸引各类经营管理和专业技术人才,着力培养一批懂市场、会管理的优秀企业家和骨干力量,造就一支对农民群众有感情、对合作事业有热情、对干事创业有激情的高素质干部职工队伍。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切实增强深化综合改革的自觉性和主动性,用改革的思路和市场的办法破解体制机制难题,推动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