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对民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

08.09.2017  11:32
原标题:对民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

  9月7日下午,广东省省长马兴瑞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等工作。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国务院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破解制约我省民办教育发展的问题,进一步促进我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要全面加强党对民办学校的领导,推动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加强和改进民办学校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创新体制机制,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积极探索多元主体合作办学。用足用好国家政策,加大财政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快现代学校制度建设,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管理服务水平,优化民办教育发展环境。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广东省人民政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坚守土地公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三条底线,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着力加强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着力加强耕地管控、建设、鼓励多举措并举保护,统筹协调耕地保护、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采取更加有力措施,依法加强耕地占补平衡规范管理,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稳定耕地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障全省粮食安全。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实施意见》,决定经修改后提交省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会议审议。

  会议还研究了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调整等工作。(符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