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 去年实施医疗救助近7万次

09.03.2016  17:10

  记者近日从市民政部门了解到,去年潮州市进一步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有效提升底线民生保障水平。据统计,去年全年共实施医疗救助69756次,支出医疗救助金共710.29万元。

  据了解,去年,潮州市严格按照《潮州市城乡困难居民医疗救助办法》,落实困难群众医疗救助政策,资助困难群众参保,切实为困难群众解决实际难题。去年,全市共实施医疗救助69756次,支出医疗救助金共710.29万元,救助对象在政策范围内自付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达到70%;全市城乡医疗救助人均补助实际达到3692.90元。

  此外,潮州市进一步提高低保、特困人员、孤儿等的救助保障标准。低保方面,潮州市城镇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370元提高到410元、农村低保标准由每人每月230元提高到260元。城镇低保补差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374元,农村低保补差水平每人每月不低于172元。孤儿养育方面,潮州市孤儿集中供养养育标准提高到1240元/人月,分散供养孤儿养育标准提高到760元/人月。特困人员供养方面,五保供养标准按不低于上年度农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60%以上确定。潮安区6972元/年、饶平县6060元/年、湘桥区7200元/年,枫溪区7872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