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居民阶梯气价下月实施 9%用户或增用气支出

09.12.2015  08:37
从下个月开始,东莞市将正式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确定将选用此前公布的听证方案二。

  从下个月开始,东莞市将正式实施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确定将选用此前公布的听证方案二,第一档年户均用气量为0—370(含)立方米,家庭人数超过4人的家庭,每人每年可向燃气供应商申请增加多90立方米的第一档用气量。12月8日,记者从此前参与听证会的参加人处得知,东莞市发改局已于近日就他们在听证会上反映的主要意见采纳情况进行反馈。在反馈中,市发改局表示,针对用气人数较多家庭,该局已要求城市燃气企业要明确增加用气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方便用气人数较多家庭的申报。

   用气支出

  受影响的居民家庭范围小

  在此前召开的东莞市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听证会上,来自社会各界的17名听证会参加人到场参与其中,两套听证方案分别获得8名听证会参加人支持,另有1人表示支持两套方案。

  选择方案一的参加人结合自身实际用气量和对居民用气量的调查了解,认为方案一的第一档气量已能覆盖超过80%的居民用户,而且各档气价比价较小,对第二、三档的居民影响更小。选择方案二的参加人主要认为第一档气量比方案一增加70方/年,大大提高第一档气量覆盖居民用户的比例,对居民用户影响更小;虽然分档比价比方案一大些,但对于小部分用气大户而言,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气,反映资源稀缺程度。1名参加人对2个方案都支持,认为2个方案都兼顾了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体现燃气的价值规律,对居民影响都不大。

  回应

  市发改局在给听证会参加人的反馈意见中解释称,综合听证会参加人对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分析和选择理由,该局认为,分档气量较高的方案二影响范围更小,更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

  一是影响范围更小。市发改局指出,方案二第一档用气量覆盖91%的居民用户,仅有9%的居民用户可能增加用气支出,比方案一减少7%,受影响的居民家庭范围更小。

  二是支出增加不多。市发改局表示,虽然方案二分档气价比价较大,但通过分析,实施阶梯气价对超过第一档的居民用户用气支出影响不大。其中用气量达到第二档以上的居民用户(低于9%)月支出增加小于11.4元;仅有低于3%的达到第三档以上的居民用户月支出增加在11.4元以上。

  三是有利于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市发改局表示,方案二分档气价比价幅度相对较大,有利于培养群众多用气多缴费的意识,促进用户合理节约用气,更切合国家推进资源配置、促进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的政策要求。

  家庭用气

  超过4人用气家庭可增加分档气量

  按照即将实行的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案,在多人口家庭用气问题上,超过4人用气家庭可增加分档气量,即对单个居民用户或单个气表对应家庭居民人数较多的用户,如用气人口超过4人的,每增加1人可在各档年户均用气量基础上增加90立方米。用户的常住人口数以居民户口簿登记人口数或公安机关、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有效证明为准。居民用户也可向供气企业提出申请,由供气企业实地核实具体用气人数。

  至于上述政策如何在现实中得到更好落实,在上述听证会上,有个别参加人当场建议细化办事指南,明确增加用气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在用户预购气前增加已累计购气量的提示,让群众能合理掌握预购气量情况;同时加强成本监审工作,充分分析方案对各类用户和企业的影响,合理制定基本气价和分档气价。

  有参加人建议应兼顾分销企业管网投资和经营管理需要,降低分销价格,适当提高居民用气价格,减少交叉补贴,减轻企业因分销价格高于居民用气价格带来的经营压力,提高企业开拓更多居民用户的积极性;并落实好气价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低收入群体的范围和对象。

  回应

  对于上述建议,市发改局称,接下来,该局将督促进一步完善居民阶梯气价配套措施,建立气价动态调整机制。城市燃气企业要细化办事指南,在近期加快出台相关实施方案,明确增加用气人数的具体操作办法,方便用气人数较多家庭的申报,同时切实贯彻对低收入群众的气价优惠政策;完善购气系统,增加购气量的提示、查询功能,方便用户对购气量的掌握;实施定期成本监审,根据经营成本、经济社会发展、居民生活水平、居民生活用气变化等实际情况,适时调整各类气价以及各档气量。

  燃气安全

  加强经营监管保障安全供气

  由于此次阶梯气价调整对于居民用户每月的燃气支出影响较为有限,在听证会期间,不少参加人明确表态对采取何种阶梯气价制度并不十分在意,最为关注的是管道燃气安全问题,要求相关政府职能部门及燃气运营企业能够加强燃气安全管理、提高企业经营服务水平等,建议有关部门和企业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的监管,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确保用气安全;建议燃气经营企业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用气满意度,并促进企业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

  回应

  对此,市发改局透露,该局已经建议燃气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燃气经营活动的监管,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健全燃气安全保障体系,提升供气服务水平,提高群众用气满意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努力提高经营管理水平,降低企业运营成本,更好地惠及民生和服务经济发展。

  东莞市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表

  (方案二)

  分档年户均用气量(立方米)价格(元/立方米)第一档0—370(含)3.6第二档370—560(含)4.32第三档560以上5.4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3.96备注: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包括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以及社会福利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