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企业部分水务免征费用下月底可退库(费)

24.08.2014  20:13

   东莞时间网讯 9月30日前,凡是2014年5月1日后已缴费并属于免征范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的省级收入部分,市水务部门将作退库(费)处理。

  根据市水务局发出的相关通知,我市将贯彻落实免征中央省设主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省级收入,从2014年起,除汇总缴交堤围防护费的企业外,对各类企业堤围防护费的封顶征收额为45万元。

  对比现行征收标准,堤围防护费下调10% 、防空地下室易地建设费下调8% 、森林植物检疫费下调400/0 、水土保持补偿费下调5% 、矿产资源补偿费下调5% 、下调土地登记(证书)费(单位精装本下调至5 元/证、单位简装本下调至6 元/证)、GMP 认证费全额免收、GSP 认证费对批发和零售连锁企业全额免收、海洋废弃物收费全额免收,优惠范围和免征对象遵循省政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