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打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成绩单来了
不管是风雨交加还是佳节良辰,近800个昼夜从没缺过一场行动,这就是汕头打击酒驾醉驾专项行动。2016年8月以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以前所未有的力度和密度持续严打酒驾醉驾,先后查处酒后驾驶行为4163宗,查处数同比增加400%;查获醉酒驾驶行为1611宗,1611名醉驾人员被押上法庭受审,40多名党政干部因涉酒驾驶受处理。
现场检测数据直达后台杜绝作弊
2011年5月我国开始实行“醉驾入刑”,打击力度大幅提高,但民间根深蒂固的“酒文化”与部分人漠视规则和法治的陋习交错叠加,令酒驾醉驾行为仍层出不穷。2016年夏天汕头中心城区黄河路陈厝合路段接连发生了两宗因醉酒驾驶夺命的严重交通事故,在社会上引起了强烈反响,市主要领导高度关注、亲自部署,公安交警部门以查缉酒驾为突破口,强力推动创文强管交通秩序整治行动,掀起了一波又一波的打击酒驾醉驾行动高潮,形成“全覆盖、无盲区”的严打高压态势。
潮汕地区人情味浓厚,社会关系错综复杂,要从根本上治理酒驾醉驾,必须坚决打破“人情”藩篱,杜绝“说情风”。为此,公安交警部门立下“军令状”,决心强化内外部监督,构筑起牢固的“防火墙”,严格规范执法。市公安局领导、交警支队班子成员对重点单位和人员多次进行廉洁勤政约谈,发出《致全市交通民警家属的一封信》。市公安局制定出台了《涉酒驾驶案件工作规范》、《3G酒精测试管理系统运行管理规定》和《关于酒精测试工作的问责规定》,明确规定对酒驾醉驾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发现不查处、不处罚、降格处罚或者弄虚作假、徇私枉法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严格责任追究和倒查。
借助科技手段堵塞漏洞,是市公安交警部门在打击酒驾醉驾中的创新举措。交警支队迅速引进启用一批新型酒精快速排查仪,建立起支队数据管理系统,所有现场检测数据实时直达后台,任何人无法修改,并要求民警在执勤中必须开启执法记录仪、对讲机和手机信号干扰器,记录执法全过程,严防外界人为干扰,同时大幅提高查缉效率,确保查获一个依法处理一个。
各部门联合惩戒放大整治效应
对于醉驾案件,市公安局预审、法制部门全面细致审查,对证据收集、程序规范、立案标准和办案时限等严格把关,及时提出补充意见,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同时,开辟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压缩流转环节,全力提高办案效率,确保将案件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市纪委、市监察局全力支持协助交警部门的行动,印发了《关于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带头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规的通知》,强调公职人员驾车上路必须带头做到“十不准”。市创文办发出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机关单位公职人员文明交通行为的意见》,明确了对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通报处理,实行抄告和通报制度,及时将涉酒驾驶案件情况抄告当事人单位和市纪委。市公安局还加强与检察院、法院的对接,会同市检察院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危险驾驶案件办理程序的通知》,对醉驾案件做到快侦快诉快判。
战术创新全面提升打击效能
针对酒驾醉驾行为的活动特点和规律,市交警支队打破常规,通过对打击效能的及时分析研判,多次调整作战思维和战术,最大限度提升打击效能。
交警部门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雷闪一号”查处汽车驾驶人酒驾和“雷闪二号”查处摩托车驾驶人酒驾等统一清查行动,局领导亲自坐镇指挥中心指挥督战、统筹协调,支队领导深入路面指挥督导、鼓舞士气。行动中采取了“前拦后截、中间包围、分段检查”地毯式合围、新闻媒体随警作战、异地用警等多种新战法,让酒驾醉驾无处遁形。
为形成常态化查处机制,交警部门除日常开展的“雷闪”行动外,在春节、国庆节、中秋节等重要节点和天气恶劣的风雨夜,坚持镇守路面严查酒驾醉驾,同时将行动扩大至城乡结合部和农村,形成全覆盖打击,彻底打消部分驾驶人酒后驾车、躲避检查的侥幸心理。此外,交警支队进一步盘活警力存量,落实各辖区大队值班领导每天午夜时分带领各中队值班民警开展“凌晨行动”,机动大队开展骑警“飞行”巡逻检查,在下半夜实行重点打击,形成强大的震慑力。
经过两年多来的强力整治和宣传教育,目前我市涉酒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小汽车酒后驾驶行为已大幅减少,夜间涉酒交通事故数量明显下降。交通参与者遵章守法意识不断提高。“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逐渐成为市民群众的共识,酒后找代驾现象日趋普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