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汕头市澄海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13.06.2018 23:25
本文来源: 教育厅
粤教督〔2018〕21号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由汕头市人民政府推荐,经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专家进行督导验收,澄海区已达到“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的标准。根据省人民政府授权,决定授予汕头市澄海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并颁发牌匾。
希望澄海区以此作为新的起点,强化顶层设计,创新发展举措,增强现代发展意识;加大教育投入,优化整合教育资源,推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加强教育管理,不断提高办学质量,着力提升学校办学品位。为全面实现教育现代化,打造南方教育高地作出新的贡献。
广东省教育厅
2018年6月12日
本文来源: 教育厅
13.06.2018 23:25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公布通过广东省教育强镇(乡、街道)复评名单的通知
粤教督函〔2018〕39号
各有关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县”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28号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教育厅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授予韶关市浈江区“广东省推进教育现代化先进区”称号的决定
粤教督〔2018〕27号
韶关市浈教育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