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同意汕头市鸿泰船务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港澳航线普通货物运输业务及“鸿泰16”船航行港澳航线的批复
汕头市鸿泰船务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汕头市鸿泰船务有限公司扩大经营范围及“鸿泰16”轮扩大港澳航线普通货物运输的请示》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司扩大经营范围从事港澳航线水路货物运输业务。
二、同意你司经营“鸿泰 16”多用途船(总吨位2867、净吨位1605、载货量4300 吨、主机功率1323KW)扩大经营范围,从事广东省各对外开放港口至香港、澳门航线普通货物(不含集装箱货物)运输(该船舶检验证书载明航区),航行有效期至2018年12 月31 日止。请按规定向有关部门办理船舶、船员证书。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 年9 月25 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交通运输部水运局, 省边防局, 广东海事局, 海关广东分署,广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汕头边检总站,汕头海关, 汕头海事局, 汕头市交通运输局、工商局, 广东省船舶检验局汕头分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14 年9 月25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