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设立华侨试验区获批

20.09.2014  13:06

  规划建设36平方公里

  本报汕头讯 (记者陈正新 通讯员汕宣、马卡)昨日,汕头市委宣传部通报称,国务院在近日正式批复同意在汕头经济特区设立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以下简称“华侨试验区”)。

  予以四方面支持

  国务院在批复中明确提出对华侨试验区建设予以四方面的支持:一是支持华侨试验区着力转型升级,推动海外华侨华人与祖国经济深度融合发展。

  二是支持华侨试验区搭建海外华侨华人文化交流平台,深化与有关国家(地区)的人文合作。拓展文化传播渠道,不断扩大中华文化的影响力。

  三是支持华侨试验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四是加大政策支持,统筹推进华侨试验区建设发展。

  据介绍,汕头在获准规划建设海湾新区后,将在核心区完成填海24平方公里,并规划建设36平方公里的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获得国家的支持,这个试验区将和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一样,成为汕头加快发展的新战略平台,汕头这个特区也就更‘特’了。”汕头市委书记陈茂辉说。

  另外,汕头市还提出加大政策创新力度。依托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汕头市希望开展华侨产业投融资探索试验,申报建设自由贸易园区,争取实现各种优惠政策的叠加,将其打造成为粤东乃至东南沿海的政策高地、创新集群和对外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