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专项整治强制报废气瓶11328只
从今年4月开始,汕尾市质监局启动气瓶专项整治,加强气瓶定期送检及报废工作,规范气瓶充装行为,进一步落实气瓶充装单位和检测单位的主体责任。截至10月底,共出动执法人员265人次,检查气瓶充装站及检测站43家次,立案查处违法违规案件14宗,共督促气瓶送检22623只,强制报废气瓶11328只,送检与报废数量已超过去年全年总和。
一、明确工作职责、整治范围和内容以及工作步骤。 成立气瓶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2014年汕尾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组织全市气瓶充装、检验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召开了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会议,宣贯了全市气瓶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重点、时间安排及相关要求作了解读,同时对新的《特种设备安全法》进行宣贯,使相关人员知法、守法。
二、严把气瓶使用质量关。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气瓶送检和报废处理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液化气瓶充装单位按有关规定做好气瓶送检和报废工作,必须每月上报气瓶送检和报废情况。组织巡查人员对液化气瓶充装单位进行不定期抽查。加强执法,严厉打击废品收购站违规收购报废液化石油气瓶的行为。
三、加大执法巡查频次和力度。 始终保持对液化气充装站监管的高压态势,对充装违规单位坚决立案查处;加强与安监、工商、公安、建设等部门的协作,强化综合治理,形成监管合力,构建综合监管长效机制。
四、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进一步明确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法人代表的安全主体责任,与各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签订《气瓶充装、检验安全承诺书》。召开气瓶充装站、检验站负责人约谈会,通报2013年度全市气瓶充装违法案例,要求各单位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技术规范,杜绝违章操作,保证充装质量和检验质量。强化服务,结合平安企业创建活动,帮助指导各充装、检验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汕尾市质监局 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