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尾市实现车辆购置税缴纳“同城通办” 为纳税人提供便民办税新举措

22.05.2014  14:49

 

  为了进一步减轻纳税人负担和提高办税效率,从2014年6月1日起,汕尾市国税局在全市原仅有汕尾市国税局车购管理征收分局办理汽车业务的基础上,增设陆河、海丰、陆丰车购税征收网点,下发汽车管理征收权限,实现了车购税征收全市“同城通办”,让汕尾市购车的纳税人可以选择到汕尾所属的汕尾市国税局车购管理征收分局、海丰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陆丰市国税局办税服务厅、陆河县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四个缴纳车辆购置税,不受地域范围的限制,改变了以前买车缴纳车辆购置税都要去汕尾市区,极大地方便了纳税人购车缴税,使纳税人享受到高效、快捷的服务。     

编辑:林昭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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