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完成林业植物检疫 行政审批县级事权下放工作
7月27日,江门市江海区经促局正式开始承接林业植物检疫业务,这标志着江门市全面完成林业植物检疫行政审批县级事权的下放工作。
为了让江海区经促局顺利承接林业植物检疫业务,当天,江门市防检站检疫员与江海区经促局检疫员一起到江门市健威家具装饰有限公司开展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工作。在江门市防检站检疫员的指导和协助下,江海区经促局成功办理了第一宗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行政审批业务,并签发了第一张《产地检疫合格证》。
林业植物检疫行政审批业务包括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核发、省内《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和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2014年6月23日,省防检办将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委托给各市、县(市、区)森检机构办理。2017年7月20日,省人民政府第242号令公布新的《广东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将出省《植物检疫证书》核发业务正式授权给各市、县(市、区)植检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方便企业或个人办理行政许可事项,江门市各市(区)(除蓬江区和江海区)林业主管部门积极承接和办理各辖区内的林业植物检疫行政审批业务。但蓬江区和江海区因检疫人员不足、设备不全等问题,迟迟未能承接该业务,一直由江门市防检站代办。为了让蓬江区农林和水务局、江海区经促局尽快承接林业植物检疫业务,深化“放管服”改革,我局多方沟通协调,组织其相关工作人员参加植物检疫员培训,并派市防检站检疫员上门进行业务指导,开展植物检疫联合行动等。经过多年的努力筹备,蓬江区于2016年9月1日起正式承接林业植物检疫业务,江海区也于今年7月27日正式承接该业务。
目前,江门市所有林业植物检疫行政审批业务均以进驻各市(区)行政服务中心。今后,江门市各地的企业或个人均可到当地行政服务中心综合受理窗口办理相关业务,切实做到了让群众就近办事,少跑路,提高群众对政府部门的满意度。(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