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召开会议部署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

08.09.2016  08:37

近日,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召开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推进会,传达政策性森林保险文件精神和要求,并邀请农险公司业务人员对承保、理险等方面作相关解说。

江门市于2014年制定了《江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并报市政府批准同意实施。2016年3月,省政府同意将江门市纳入中央、省财政森林保险保费补贴范围。自此,江门正式启动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与江门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江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和《江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保费市级财政补贴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今年7月28日,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承保机构资格遴选的竞争性谈判工作完成,阳光农业相互保险公司广东分公司成功中标。  8月25日,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与阳光农险公司签订了《2016-2018年江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协议》。

根据《江门市政策性森林保险工作实施方案》,政策性森林保险的保险标的为生长和管理正常且权属清晰的生态公益林、商品林。保险期限为一年,实行一年一保。保险责任为森林综合保险,即在保险期内,因火灾、暴雨、暴风、洪水、泥石流、旱灾、冰雹、霜冻、台风、雨(雪)凇、林业有害生物等造成被保险林木损毁,包括流失、掩埋、主干折断、倒伏、死亡或推断死亡等表现在内的直接经济损失,由承保机构按照本方案及相关保险协议的规定进行赔偿。

江门地处珠三角沿海,是台风多发地区。为最大限度挽回林农和林业企业的损失,提高他们抵御风险和灾后复产重建能力,江门市把工作目标定为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参保率每年100%,商品林面积参保率2016年达50%、2017年、2018年争取全覆盖。下一步,江门市林业和园林系统将真抓实干,与阳光农险公司通力合作,力争如期完成今年的任务。(江门市林业和园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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