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财政三措并举力推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2014年,江门市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今年“大民政”保障格局的重点工作,为保障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有效开展,江门财政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主动联合相关部门,三措并举,以资金、资产、政策保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大扶持力度,狠抓落实成效,力推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取得突破性成果。
一、创新方式,加大资金投入。一是逐年加大对社会养老事业的投入,2014年市本级财政预算安排养老相关投入1282万元,同比增长133%,主要用于敬(养)老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以及民办福利机构扶持补助。二是不断拓宽资金投入渠道,会同市社工委、市民政局围绕提升养老服务和残疾人保障,集合各级资金,落实资金1000万元(其中市本级500万元),实施公益创投,将采取政府资源创投、镇(街)公办养老机构经营权创投、社区(村)养老助残服务项目创投、养老助残创新服务项目创投、江门市区居家养老助残服务“平安通”项目创投等五种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进入养老助残服务领域,推动多元化养老助残服务体系。
二、整合资产,加强扶持力度。在推动公益创投项目工作开展中,除给予资金支持外,通过整合资源,全市拿出12项政府土地或物业(市本级3项物业,面积4000多平方米)对公益创投项目给予支撑。同时,结合我市“大民政”工作要求和“大国资”整合情况,对市直行政事业单位现有的闲置资产进行梳理,并根据市社工委、市民政局对物业用途和需求情况,争取提供更多物业用于扶持我市养老服务事业发展。
三、政策倾斜,引导社会共建。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我市社会养老服务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江府办〔2013〕13号)精神,认真落实对养老设施的报建费用减免、税收和用水用电优惠、运营经费补助、新增床位补贴等方面的规定,对“经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批准、符合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的新建、改扩建的非营利性民办养老机构”条件的,积极兑现“每张新增床位不低于5000元标准补助”,通过有效的政策倾斜和扎实的政策落实,引导和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养老事业,加快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