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江门446人因危险驾驶入刑

25.02.2016  16:19


去年江门446人因危险驾驶入刑

 

来源:江门日报

 

 

 

江门日报讯 (记者/徐铃静 通讯员/黄磊) “2015年,全市两级法院受理各类案件55339件,审结49417件,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10%,其中在刑事案件方面,呈现出‘醉驾’入刑后受理的案件大增;在民事案件方面,呈现出借款合同案激增等特点。”在近日举行的江门中院新闻发布会上,江门中院副院长、新闻发言人林慕恒向媒体通报了江门去年审理的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等各类案件的总体情况和特点。

 

据统计,全市法院去年共新收刑事案件4555件,同比上升10.9%。盗窃案件仍位居首位,其次是走私、贩卖、运输制作毒品罪,危险驾驶罪位列第三,第四位是故意伤害罪。其中毒品案件全年新收743件,同比上升35.34%。

 

“醉驾”入刑后,近几年法院受理的案件中此类案件都占了较大比例,去年全市法院审理了444宗危险驾驶罪案件,对446人予以刑罚,此类案件大多数是因醉酒驾驶而被判刑,只要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就属于醉酒驾驶,即使不发生交通事故,也是可以直接定罪。

 

民事案件方面,位居前五位的案件类型分别是借款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买卖合同纠纷以及信用卡纠纷。

 

由于当前经济下滑形势的影响,涉及买卖关系、资金借贷关系等纠纷案件增多,全市法院去年新收一审买卖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8774件,同比大幅度上升51%,其中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为3228件,同比上升43%,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是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增多的主要因素。

 

去年还新收贪污贿赂罪84件119人,同比分别大幅度上升71.73%、41.67%。2010年至2015年以来,江门法院审理的村官涉嫌侵犯财产、职务犯罪等类案件共82件159人。其中2015年初开展农村基层违法违纪问题集中查办专项行动以来,办理案件共30件44人。征地拆迁补偿、集体土地使用、集体物业出租转让、涉农政策补贴都是村官腐败的高发领域,因“一块地”而落马的村官不在少数。从江门法院近年审理的村官犯罪案件来看,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以及非法占用农用地的案件多达11宗,占该类案件的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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