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池塘救起一对母子后不留名的小伙找到了,他是……

17.01.2019  08:11

大洋网讯 今年1月4日,广州市花都区一对母子落水,危急时刻,多位市民见义勇为,最终将其救起,但其中跳入池塘救人的小伙子在救起人后却默默离开了。16日,记者从广州市交通运输职业技术学校获悉,这位小伙子是该校18级汽修8班的同学。

据了解,2019年1月4日下午5时,广州交校18汽修8班黄高文同学姐弟在花都区马溪总站等公交车的过程中,听到不远处的池塘传来呼救声。姐弟俩马上去旁边的公交车司机休息室向司机求助,并与两位公交车司机立刻赶到池塘边,这时,他们发现喊救命的正是水里一位抱着孩子的妇女。

一位司机找来竹竿伸到水中救人,但是竹竿不够长,于是他们又重新找了另一根较长的竹竿,可那位妇女还是够不到。这时,妇女呼救声已经很微弱,就在这危急关头,黄高文决定下水救人。但他并没有直接下水,而是机智地落到池塘边的浅水区延伸竹竿,利用竹竿把落水妇女和孩子拉上岸,并第一时间把孩子抱给司机进行抢救,同时黄高文姐姐拨打了120。经过抢救,小孩慢慢哭出了声音,黄高文姐弟看到小孩子苏醒后很高兴,随后两人悄悄地离开了现场。

14日,广州交校校会上,黄高文因智救落水母子的见义勇为事迹受到学校通报表彰,被学校授予“见义勇为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体师生对黄高文同学的见义勇为报以热烈的掌声。

受到表彰后,黄高文说:“当时看到一个母亲抱着孩子在水中很危险,如果再晚一点的话,小孩可能性命不保。我觉得我真的是做了一件普通人应该做的事情,也从没想到获得表彰,既然学校给了我这个荣誉,我觉得自己责任更大,继续将正义的力量发扬光大。

班主任谢毅敏眼中的黄高文同学,是一个守规矩、有礼貌,负责任的阳光小伙子,与同学相处十分融洽,能乐于助人,帮助班集体,极具正义感。广州交校的一位老师说,但愿今后更多同学能效仿黄高文同学的见义“”为,当遇到他人需要救援时,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伸出援手,救助他人,让见义“”为变成条件反射,成为每个人的习惯。

(文图/广报全媒体记者林霞虹 通讯员洪文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