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田黄标车淘汰额外补贴1500元以上

01.12.2015  17:50

东莞时间网讯     11月26日,沙田镇虎门港召开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会议。会议下发了《东莞市沙田镇、虎门港黄标车提前淘汰财政奖励补贴实施方法》(下简称《实施方法》),《实施方法》明确,即日起,符合提前淘汰条件的黄标车只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报废,除享受相应的市财政补贴外,镇港财政将额外再奖励补贴1500元以上。

即日起,对镇港范围内符合提前淘汰条件的黄标车,只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报废,除根据《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鼓励补贴实施方案(2015-2015年)》(东府办[2014]81号)可领取相应的市财政补贴外,镇港财政将额外再奖励一定资金,补贴标准为:报废重型货车和大型载客车,每辆额外补贴2500元;报废中型载货车和中型载客车,每辆额外补贴2000元;其他黄标车,每辆额外补贴1500元。而2016年1月1日后(含1月1日)报废的黄标车将不予补贴,从2016年2月1日起,亦将不受理黄标车提前淘汰补贴申请。

符合补贴条件的车主(或代理人)持提前淘汰的黄标车并携带有关资料,到沙田镇、虎门港黄标车提前淘汰工作办公室领取并填写《沙田镇虎门港黄标车提前淘汰未拆先补申报表》和《东莞市黄标车提前淘汰未拆先补申报表》,交淘汰办公室服务窗口统一受理。车主也可委托有关村、社区及部门代办相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