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比坚守理想更重要”

25.01.2016  12:14


“没有什么比坚守理想更重要”

 

来源:中国青年报

 

 

 

  “在司改来临之前,我幸运地搭上法官末班车。”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人民法院85后女法官卢青说,在她看来,司改对年轻一代的法官触动最大,未来的诸多不确定性,也给职业前景增添了忧虑。

 

  2014年11月,作为全国首批7个试点省市之一,广东正式启动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改革试点任务包括:完善司法责任制、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司法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推动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并确定了深圳、佛山、汕头、茂名4个地级市为试点城市。2016年1月,在首批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市进展顺利的基础上,广东进一步扩大试点范围,将该省178个单位纳入改革试点,占全省法院检察院总数的57%。据悉,广东省其余法院检察院今年也将适时全部启动试点。

 

  与此同时,根据中央确定的39%员额比例上限,广东法官检察官员额日前已核定:法官为7916名,检察官为6011名,并且在预留少量后已经分配到省、市两级法院、检察院。考虑到首批入额的法官检察官数量庞大,遴选工作将遵循分类分批的思路展开。

 

  “不属于一线办案部门,法官‘员额’会让我失去原有的法官身份,能否有足够的自愿选择权?”

 

  “需要竞争之时,我是否还具备法官所必需的素质?选择了法官,如果将来出现家庭与事业之间难以平衡的矛盾,是否具备足够强大的心理素质去面对?”

 

  “身边有同行离职,内心也动摇过,有种无助和彷徨;希望依靠自己的能力过上体面生活,而真实的情况是力不从心……”

 

  一连串的疑问,让卢青开始审视自己的职业选择。

 

  以案定员化解“案多人少”难题

 

  每天早上打开电脑,映入眼帘的是一排排审限预警灯。紧接着,和书记员们开始忙碌起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法官李新程告诉记者,一天开三四个庭,写两三份判决书,截至去年11月已经结了400多件,可还有100多件存案,天天有新案。

 

  这只是珠三角地区“案多人少”的一个缩影。

 

  广东是经济大省,也是案件大省,且随着立案登记制改革和行政诉讼法修改,法院检察院案件量出现大幅增长,该省部分地区法院检察院“案多人少”的矛盾更加突出。自2011年起,广东的各级法院连续5年收案超百万。2002至2014年,12年间,该省法官增长仅为12.9%,而同期案件数增长了65.6%。

 

  “不足全国法院1/20的人力,办了全国法院1/11的案件。”广东省高院审管办主任陈润霖说,一线法官年人均办案超过120件,高出全国平均水平近一倍。珠三角地区广州、深圳、佛山、中山、东莞五市审理的案件数,则超过了全省总数的70%。基层法院一线法官人均办案超过250件,多的达400多件。

 

  2015年5月到12月,广东省各级法院收案57.87万件,同比增长22.4%;仅仅珠三角地区核心五市已达42.3万件,同比增长22.2%。在这种情况下,按照中央确定的39%员额比例上限,广东还要分流3000多名法官。

 

  广东地区间的差异性,造成珠三角“案多人少”,粤西“案少人少”,粤东“案少人多”,让传统审判模式难以为继。

 

  据了解,广东省委政法委一直在积极向中央有关部门反映实际困难,得到上级部门的重视和支持。实行“以案定员”,主要就是根据案件数分配法官、检察官员额数,解决人力资源与案件量不匹配、忙闲不均的问题。同时,通过优化司法权运行机制,突出司法办案主业,让大量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回流,院长、庭长们亲自审理的案件大幅增加,司法人力资源使用效率得到提升。

 

  “新型审判团队”

 

  早在2012年,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福田法院”)就大胆地探索团队式管理模式。经过几年的实践和不断地完善和创新,目前在福田法院已经有50个审判团队,其中有35个独任制的审判团队。

 

  记者了解到,新型审判团队按照两种模式管理:“1+2+3+4”合议制(即一名主审法官、两名普通法官、3名法官助理、4名辅助人员)和“1+N”独任制(1名主审法官、若干见习法官、法官助理和辅助人员)。每个团队以办某类案件为主,兼办其他案件。审判长在团队发挥核心作用,精办少部分疑难复杂案件,一些年轻法官发挥“快枪手”作用,速审大部分简单案件。

 

  福田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团队负责人魏巍告诉记者,之前自己担任审判庭的庭长,每年审批的案件超过1000宗。因为没有亲历庭审,所以对于审核的意见,没有十足的把握。可是现在不同,每宗案件都参加合议,参加庭审,对于案件的把握更精准了。对比改革前,结案数上升31.21%。

 

  法官检察官员额确定后,员额内的法官检察官将面临工作量倍增、办案压力过大的情况。这个问题将通过配备司法辅助人员来解决,配备不足的,根据有关规定招录,主要是素质优秀的法官助理、检察官助理和书记员,分担与办案相关的辅助性、事务性工作,让法官、检察官集中精力审理案件。“也就是说,做到判断性事项归法官检察官管,程序性事项归助理管,事务性事项归书记员管。”广东省委政法委有关负责人说。

 

  “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面对汹涌而来的案件,只有配备足额的司法辅助人员,培养优秀的法官助理队伍,才能让法官专心“审”与“判”,团队优势才能进一步激发。

 

  以惠州市惠城区人民法院为例,该院以全市两级法院1/7的人力承担了1/3的案件。2015年起,该法院在仲恺法庭试点审判方式改革,以法官为中心的“1+1+1”审判单元建设(即1名法官+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审判团队),明晰法官助理和书记员的职责划分,将审判辅助工作安排给法官助理和书记员负责,减少主审法官事务性工作的负担,以便法官更专注于对案件审理思路的梳理和法律关系的把握上,并可抽出更多的时间做好当事人的调解工作,从而达到“简案快处、难案精审”的效果。仲恺法庭6名办案法官,人均结案387.5件,最高的办案644件。

 

  “不仅减轻了庭长压力,而且大大提高了法官的办案积极性,同时也有效提高案件质效。”仲恺法庭庭长刘贵传说,过去每年2000余件案件的裁判文书都要由自己签发,现在实行审判权下放,三名审判长都承担起责任。

 

  据悉,各试点法院院长、庭长原则上不再签发未参加合议审理案件的裁判文书,个案监督权也予以明确;各试点检察院着力对检察长、检委会、主任检察官的职权进行梳理界定。

 

  分流的3000多名法官去哪儿

 

  随着员额核定工作的完成和遴选工作的深入推进,司法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正在逐步落地。怎样把最优秀的法官检察官选配到司法一线办案?法院领导该不该进入员额?入额的法官比现有法官少,案多人少的压力会不会加重?

 

  在向广东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作专题报告时,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举了不少改革中遇到的窘境。从省法院近年逐级遴选法官的情况看,由于面临住房、家属就业等现实问题,外地法官很少报名,导致遴选面较窄。还有的人员分流安置仍需地方党政统筹。广东省汕头等地法院,在法官员额制改革中将有大量法官不能入额,有的人又不愿意当审判辅助人员,应予分流安置,迫切需要地方党委政府统筹解决等。

 

  员额有限,法官的分流、安置在此次司改中受到关注。

 

  这些员额将如何分配?主要遵循4个基本原则:一是以案定员,二是向基层倾斜,三是分级分类核定,四是动态管理。

 

  法官检察官要进入员额,必须经过遴选程序。这就要求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尽快发挥作用,规范入额程序,制定科学的考试考核办法,确保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的优秀人才进入员额。

 

  根据相关规定,法院检察院领导干部不能无条件进入员额,必须按程序和标准参加遴选,并且入额后要亲自办案,不允许弄虚作假、挂名办案。通过推进员额制改革,确保法院、检察院85%的司法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使法官检察官和司法辅助人员的配比更为合理,法官检察官的队伍结构更加优化。

 

  广东省高院副院长霍敏透露,全省现有11111名法官,按照中央政法编制39%的比例,全省法官员额将控制在7995名以内,这意味着,此次改革后全省将多出3000多名法官。这些多出来的法官将去往何处?这是法院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工作的重点和难点。

 

  广东省高院一名负责人表示,多出来的3000多名法官,可能转为法官助理,也可能转为其他岗位,在改革过渡期内仍有遴选为入额法官的优先权。不过,由于各个试点情况不一,有些试点法院改革压力较小,有些法院本身满编,分流遇到较大困难。内外分流结合,一部分人员法院内部消化,一部分转去当地行政机关。

 

  比如,茂名中院的法官入额工作总体比较平稳,人员分流压力相对较小。“落选的人员中,资历较老、年龄较大的,在尊重本人意愿的前提下,可能会被分去立案、审监等部门。”茂名中院相关负责人说,年轻人相对更易分流,许多人可以就地转化成司法辅助人员。除了在法院内部进行分流,茂名中院还积极争取当地党委、政府的支持,当地市委已经表示,今后茂名各行政机关出现人员空缺时,须优先考虑法院、检察院人员,按照一年向外分流5人的目标算,5年过渡期内能够基本消化完毕。

 

  在华南理工大学法学院院长徐松林看来,法官入额需要解决的问题是,用什么制度来保证遴选的公正。

 

  “法官永远是我最热爱的职业”

 

  1月17日,广东出台全国首部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为稳步推进广东省法院检察院工作人员分类管理等改革任务,加强司法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有效缓解政法专项编制不足等问题,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规范,广东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省编办、省高院、省检察院、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7家单位,联合制定了《广东省劳动合同制司法辅助人员管理暂行规定》,并已正式实施。

 

  根据该规定,法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政法专项编制不足的,由劳动合同制人员担任,其数量以核定的法官检察官员额为基数,结合案件量按一定比例合理配备。规定建立了一套晋升机制和薪酬体系,连续三年考核优秀的,可适当缩减晋升年限。

 

  在法官队伍里,卢青算是资历较浅的。2010年考入法院,2013年11月当助理审判员,2015年1月顺利当上法官。

 

  面对一系列错综复杂的改革,卢青淡淡地说了一句,“只有坚守,才有希望”,放弃了、离开了,可能图一时快乐,若干年后会怀念,从业当中有纠结,但当初的梦想要坚持下去。

 

  这一两年间,卢青有几个好友离开了法院,有人选择回到高校继续深造,更多的却是选择了律师这个行业,这个对她的触动应该是最大的,甚至她也动摇过。

 

  有一位前辈告诉卢青,要遵从自己的内心。“回想当年选择职业之初,我就是奔着实现法官这个梦想而去的。”她说,追梦的过程,经历N重考试,除了司法考试和公务员考试外,在任助理审判员时,还经历两次内部的考试。当时,卢青还心生抱怨,为啥要设置这么多门槛,其他法院都不需要考,为什么只有龙门县才要?到司改之际,她才明白了领导的苦心,滥竽充数的时代已过去了,将要面对的挑战只会更多,“真正的勇士不是有面对困难的勇气,而是明知前路坎坷而勇往直前。”

 

  在采访当中,和卢青有着相同困惑的法官不少。

 

  “很宅”、“顾家”的卢青用看书、遛狗、做瑜伽来排解日常工作带来的压力,她认为自己是凭良心去处理每一个案件,也很期待能够得到更多的长见识机会。

 

  卢青说:“司法改革之年,注定是最重要且不平凡之年,人生能经历这一次饱满、丰富、刻骨铭心的岁月,何尝不幸。无论如何,法官永远是我最热爱的职业,没有什么比坚守理想更重要了。”

 

 

 

(记者:林洁 责任编辑: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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