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开展“法安河源·德润民心”专题活动
为提高河源法治化水平,推动法治建设创新,市政法委制定《河源市“法安河源·德润民心”活动的实施方案》,组织开展“法安河源·德润民心”专题活动。记者13日获悉,该活动以“法治与德治共举,开启治理新风尚”为主旨,将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进行整治,解决当前社会中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推动全市法治建设再上新台阶,为全面依法治市创造良好人文环境。
记者从市政法委了解到,通过开展此项活动,要强化道德对法治的支撑作用。首先,在道德体系中体现法治要求,发挥道德对法治的滋养作用,努力使道德体系同社会主义法律规范相衔接、相协调、相促进;在道德教育中突出法治内涵,注重培育人们的法律信仰、法治观念、规则意识,引导人们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营造全社会都讲法治、守法治的文化环境。其次,要把道德要求贯彻到法治建设中,坚持严格执法,弘扬真善美、打击假丑恶;再次是要运用法治手段解决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依法加强对群众反映强烈的失德行为进行整治,解决当前社会中突出的诚信缺失问题。抓紧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完善守法诚信褒奖机制和违法失信惩戒机制,使人不敢失信、不能失信;对见利忘义、制假售假的违法行为,要加大执法力度,让败德违法者受到惩治、付出代价。特别是通过开展专题活动,要有效提高全民法治意识和道德自觉,发挥领导干部在依法治市和以德治市中的关键作用。要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全面依法治市的关键,推动领导干部学法经常化、制度化。
据了解,活动分两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先期试点,实施期为2017年,选取3-5个法治建设基础较好、工作较突出的市直单位作为市直试点单位,各县区自行选择活动方向或选取本县区试点单位、镇(街)、村(居),每个县区选择2-3个活动方向或试点单位进行实施开展;第二阶段总结推广,实施期为2018年。
来源:河源晚报
记者 刁城邦 通讯员 张伟国
编辑: 李明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