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青年报:“治污不力政府道歉”能有多大效用
本报评论员 潘洪其
如果只见笼统的道歉,而没有具体的问责追究,那么政府道歉态度再“诚恳”,也很难让市民感到真正的诚意。这样的道歉如果一再出现,市民只会产生某种“审歉疲劳”,则政府道歉的效用必将递减,最终沦为一种无谓的仪式。
日前召开的西安市政府媒体通报会上,西安市治污减霾办公室承认,在最近两次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中敏锐性不强,预判不足,反应不快,造成了不良影响,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就此向广大市民诚恳道歉。西安市政府表示,将对问题企业严厉查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将进一步修订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去年12月30日,环境保护部通报西安市在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方面存在的问题,批评西安市在近期两次重度雾霾天气中应急响应启动迟缓,应急响应机制不健全,个别燃煤单位污染超标等。事后,西安市政府“连夜对治污减霾工作进行检查,认真反思,积极整改”,并公开向广大市民道歉。这既是对环保部通报批评作出的积极回应,也是就治污不力向市民作出的一种交代,这种态度首先是值得肯定的。
政府因治污不力而向市民道歉,西安市在国内不是首例。去年2月,河北保定市“两会”上,因保定在2014年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中倒数第一,市长马誉峰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全市人民“表示深深的歉意”。去年8月,因政府治污不力,河南南阳市长程志明被环保部约谈,程志明表示“深感内疚”,向广大市民道歉。保定、南阳两市是市长道歉,这次西安市是治污减霾办道歉,都可视为代表政府向市民道歉,有这三个地方的先例,“政府道歉”会不会成为一种惯例,让地方政府在治污不力面临巨大压力时,能有一个向市民初步交代并希望获得谅解的有效渠道呢?
政府的道歉是否“诚恳”,能否得到市民的谅解,关键要看政府在道歉的同时,采取什么样的措施。西安市政府一方面就重污染天气应急迟缓向市民道歉,另一方面表示要对问题企业严厉查处,对相关单位和人员严肃问责,问责的措施能否落实,力度是否足够,将直接体现道歉给政府施加的压力,以及政府道歉的诚意程度。相较之下,保定、南阳两市政府的道歉就显得比较“虚”,因为政府在道歉的同时,对如何问责追究几乎只字不提,总让人觉得这道歉终究少了点儿什么。
西安市政府向市民道歉,与保定、南阳两市政府的道歉之所以有一些区别,是因为西安市此次受到环保部通报批评,缘于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启动迟缓,这是一个比较具体的问题,责任认定和追究相对容易;而保定、南阳两市治污不力表现出来的问题比较广泛,责任认定和追究涉及面较广,难度也比较大,似乎不便轻言“严厉查处”“严肃问责”。如果只见笼统的道歉,而没有具体的问责追究,那么政府道歉态度即便再“诚恳”,也很难让市民感到真正的诚意,这样的道歉如果一再出现,市民只会产生某种“审歉疲劳”,则政府道歉的效用必将递减,最终沦为一种无谓的仪式。
西安市政府在道歉之后,将对哪些问题作出“严厉查处”,又将对哪些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查处、问责分别会“严”到什么程度,尚需拭目以待。环保部要求西安市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精细化管理,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责任,这也是对各地加强大气污染防治以及环保工作提出的基本要求。其关键在于事先科学划定责任,将治污责任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网格,落实到一个个具体的单位和人员,哪一地域、哪一个网格出了问题,就要找到对那一片地域、那一个网格承担责任的单位和人员,依法依规严厉查处、严肃问责。
政府为治污不力向市民道歉,比道歉更重要的是必须积极改进工作,严格问责追究,并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认真划分落实环保责任,对政府部门、企业单位和市民行使权力(权利)施加有力的责任约束,形成“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失职要问责,违法要追究”的环境治理新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