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潭江不妨组建“养护共同体”

26.08.2015  13:12
据报道,潭江流域“河长制”今年实施以来,7月份18个河长考核断面,有14个为劣Ⅴ类。跨镇(街)段长考核监测断面有31个,19个水质为劣Ⅴ类。

据报道,潭江流域“河长制”今年实施以来,7月份18个河长考核断面,有14个为劣Ⅴ类。跨镇(街)段长考核监测断面有31个,19个水质为劣Ⅴ类。

潭江流域治理已成当下生态江门建设的大事。推行“河长制”和“段长制”,从上到下均由行政“一把手”亲自抓,有监督电话,有效果公示,行政动员力量不可谓不大。但流域治理专业性很强,复杂程度较高,费力、费时还费钱,单靠政府一厢情愿去治理,难免会出现群众看热闹的情况,经过很长一段时间也不一定能收到理想效果。

公众参与治水的热情和积极性不高,不是没有“草根”治水机制,而是缺乏具体任务落实而被架空。关于治理的重要性,也未能从根本上在市民层面形成归属感、认同感和紧迫感。缺乏社会动员机制,公众参与动力不足,在较大程度上消解了政府决策的实效性。

走出之前潭江流域越治越差的怪圈,除了实施“河长制”、“段长制”,还要创新公众参与机制。笔者认为,可以实施潭江河道分段“认养”机制,在两岸一定范围内的各家企业、社会团体和村(社区)中征集“民间管理员”,组建“养护共同体”,开创政府、社会和企业多元治理新模式。让“养护共同体”成员有钱出钱,有力出力,用于“认养”的河道养护,定期发布治水成效,接受社会监督,对治理不到位的河道,限期进行整改。这可在一定程度上遏制由经济行为产生的河道污染。

有的人可能担心这种“无着数”的事情不一定有人买账,其实不然,随着人们环保意识的提高,我们身边不乏有社会责任心的企业、社会团体和个人。浙江新昌县今年来就采用了类似模式来治水、护水,得到了企业和社会群体等的支持。在该县,各单位团体或个人可通过自愿报名、现场确定、签订协议等程序,自主选择“提供保洁资金,并参与河道日常养护”和“不提供保洁资金,但参与河道日常养护”两种方式,“认养”有关河道。“认养”河道所在镇(街)也积极配合开展工作,尽可能为“认养”单位团体或个人提供便利。

政府是政策制定者,难以与普通市民站在同一水平线上。但企业和民众是性质类同的社会群体,同一群体之间更容易形成互动,从而激发其参与治理潭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在当地政府的支持下,企业和市民在运用新技术改变污染指数等方面“脑洞大开”,激发出更多实用的金点子,盯死污染源和偷排,辖区内的潭江水面清养保洁就有了根本改观的可能。唯有如此,潭江治理才有可能真正深入人心,成为企业和市民自己的事情,从而形成常态化的治理。邱镇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