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助理到位 法官回归本位

22.07.2015  11:33


广州法院全面推进司法辅助人员改革,让每个法官带领一支专业团队

法官助理到位  法官回归本位

来源:南方日报

 

 

 

 

    11日,广州中院法官对报考法官助理的考生进行面试。罗伟雄  摄

 

 

半年前,在司法体制改革浪潮到来之际,独立办案6年多的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商事庭办案能手陈舒舒终于告别了“一个人战斗”的日子,迎来了自己“独享”的法官助理——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的谢佩君。“是助理,但更多是搭档和伙伴”,提起小谢,陈舒舒的满意溢于言表,“案件还是那么多,但小谢‘解放’了我,使我有更多时间去思考、琢磨案件本身,从而对公平判决更有信心”。

而在“司改”之前,法官并非纯粹的裁判者。由于相关司法辅助人员缺位,有时为了按时结案,法官要干很多杂活,甚至要帮书记员整理归档。

“只有审判辅助人员配备到位,法官才能回归‘裁判者’本位,才能真正实现‘由审理者裁判,让裁判者负责’”,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如是说。广州法院系统由此展开深入探索,开辟出司法辅助人员改革“快速路”——广州两级法院广发“英雄帖”,从社会上招募高水平人才进入法院系统当法官助理,让法官从繁杂的事务中解放出来,专注于“审”与“判”。广州法院的这一改革已走在全国前列。

得益于法官助理分担了大量辅助性工作,2014年,广州中院民一庭结案超过200件的法官有18人,比上一年增加15人。今年上半年,结案数又增长12.5%。而且同期的信访投诉率是零。2014年,广州中院刑一庭法官人均结案同比上升14.45%。2015年上半年,增幅提升到20.63%。法定审限内结案率则一直在保持100%。

辅助人员缺位法官被迫补位

法官办案压力有多大?一组数据很有说服力。2012年,广州中院收案超过20万件;2014年,数字更新为24万件;今年上半年,收案已达13.4万件,广州法官人均结案数也相应从150件,到180件,再到200件,逐年递增。

“数字越高,我越担忧。”在法院工作30多年,刘年夫深知,人均结案数越高,意味着法官的工作负荷越大。为此,广州中院组织调研组扑到办案一线,用近半年时间,采集了各类案件的海量数据,对照诉讼法和办案流程,对法院人员分类管理进行了优化。

广州中院调研显示,审结一起普通案件,通常会涉及近70个司法环节。其中,有半数以上的环节完全可以由辅助人员完成。而在2012年,广州中院所有有编制和无编制的法官助理、书记员加起来,也不到法官总数的一半,许多合议庭只能配备一名书记员。辅助人员不到位,法官只能被迫去“补位”。

随着调研的深入,更大的问题暴露出来:由于没有专门明确法官助理的职责,助理只能干着与书记员一样的工作。结果就是,法官和书记员之间,存在着一片“空白区”,而这本应该是属于法官助理的区位。

向全社会招募高水平助理

法官助理缺口有多大?广州中院调研组采取了数字化建模的方法,把不该属于法官分内的40%的工作环节进行了精细化测算,并对不同类型案件进行了推演,以寻找审辅配置的“标准配备”。广州中院的“标准配备”最终确定为1:1:1,即1名法官,至少配备1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这一标配已在实践中证明,能够有效减轻法官工作负担,保障案件良性运转。

法官助理从哪里来?随着调研的深入,广州中院探索出司法辅助人员改革的“快速路”——广发“英雄贴”,向全社会招募高水平法官助理。2014年,广州中院率先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从4000多人中遴选出100名法官助理。相应的,对于收案量巨大的广州各基层法院,这一比例要更精细些。

经测算,天河区法院提出了“1:1:1:0.5:0.5”的“加强配备”:即1名主审法官+1名高中级法官助理负责实体性辅助工作+1名初级法官助理从事程序性事务+0.5名书记员完成速录工作+0.5名法警人员负责押解及安保工作。

今年7月11日,135名法律专业毕业生齐聚广州市仓边路28号,他们从上千名报考者中脱颖而出,进入了广州中院招录新一批审判辅助人员的面试环节,经过激烈竞争,最终将有45人被聘任为法官助理。除了广州中院,近期白云区法院也要招录133名审判辅助人员,天河区法院则要招录178名高学历法官助理。

广州中院副院长舒扬对审判辅助人员改革有着更高的期望值。“以庭审为中心,让审理者裁判,是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着力点。而首要前提,是让法官回归核心裁判权”。

高水平法官助理的到来,可谓一举多得,不仅“解放”了一线法官,也有利于庭长、副庭长重回一线办案。广州中院刑一庭庭长万云峰坦言,如果没有助理,在繁杂的行政管理事务下,每个月的办案指标都会是“不可能完成的任务”。“裁判方向和思路确定以后,法官助理承担了撰写审理报告、草拟裁判文书等大部分工作,我只需要把握好‘本院查明’和‘本院认为’部分就可以了。”有时候,万云峰还会就一些法律问题与助理“切磋”。

法官助理的到位,也让书记员的工作定位更加清晰,可以专心从事诉讼事务性工作,从而保障了整个诉讼程序的严谨和流畅。

出台配套办法探索规范管理

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广州中院提出先行一步、提前入位,为推进全面深化改革垫石铺路的思路,率先规划出了审判辅助人员改革的蓝图。在这个蓝图中,招募高水平的法官助理只是第一步。

“这一想法得到了广州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并果断同意为广州中院增加143名法官助理,工资福利待遇按1人1年8.84万元核定,并纳入市财政保障范围。”刘年夫介绍,在这一“重大利好”的影响下,基层法院纷纷仿效,迅速掀起了审判辅助人员改革的热潮。

而今,新一批法官助理很快就要到岗。广州中院再次先行一步,于近日正式颁布了《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方案及六个配套办法》的“1+6方案”,开始着手探索审判辅助人员的规范化、专业化、社会化管理之路。

方案明确提出,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置应以满足审判需要为原则,案件数量多的法官要高配2名以上法官助理以及2名以上书记员。“‘1+6方案’是在总结前期经验的基础上,着眼于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和法官员额制改革而制定的”,刘年夫认为,法官员额制是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基石,而人员分类管理又是员额制改革必不可少的要件。要让“浓缩”的司法资源发挥更大的作用,最有效的办法就是让每一个法官带领一支专业团队。

“1+6”方案的另一个亮点,是明确提出辅助人员要在内部“合理流动”。这就意味着,法官助理、书记员的配备并不是“终身制”,而是要以法官的审判工作量为标准,充分满足以法官办案需求为原则进行配备。

在该方案里,法官助理的职责有14项,书记员的职责有17项,同时以工作规程的形式对各自的职责进行了细化。同时,方案包括了公开招录的条件及招录办法,规定了详细的绩效考核、培训、奖惩激励机制,建立了工作技能培训提升机制。

为了解决审判辅助人员的“上升通道”问题,方案还制定了“三级九等”管理机制,实行薪酬与等级挂钩,确立相对完善的晋升制度,拓宽辅助人员的职业发展渠道。

■声音

广州中院院长刘年夫:

尽管已先行一步

改革仍任重道远

笔者调研广州多家法院了解到,目前广州两级法院的法官助理,年龄多在30岁以下,具有高学历、高素质、高专业技能,相对于工资待遇,他们更看重的是职业认同感。他们中的许多人表示,在法院获得的最大收获是得到了“实战历练”。他们有的准备先转行做律师,然后再考入法院;有的则表示将继续扎根法院,相信法院会设计出合理的上升通道,将来同样可以参加法官遴选,实现自身的法律追求。

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的硕士研究生邱华锋颇有感慨:“选择做法官助理,是因为这是离法官最近的地方,也是离自身的理想最近的地方。”

对此,舒扬认为:“今天的审判辅助人员有可能就是明天的法官、检察官和律师,在法院的工作历练有助于培养他们客观、公正、平衡的法律意识,理解遵从法院判决所倡导的价值观,强化程序意识,规范法律行为,培树法律文化,最终有利于推进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

7月8日,广东省高院院长郑鄂在广州中院《关于深入推进审判辅助人员管理改革情况的报告》上做出批示,要求及时总结,在全省全面推进“司改”时加以借鉴。

“我们感觉到压力更大了。我们的审判辅助人员改革尽管先走一步,但仍然有很多工作需要继续推进。比如,1:1:1的标准比例还没有完全实现;全市法院的改革推进程度不一;书记员的待遇有待提高,等等。”面对成绩,刘年夫坦言,改革仍然任重道远。(南方日报记者  刘冠南  通讯员  马伟锋)

 

 

 

(责任编辑:杜淑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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