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源聘请48名律师成基层“法律医生”
东源聘请48名律师成基层“法律医生”
来源:河源日报
东源聘请的48名村(居)法律顾问让基层干部群众在家门口享受到了优质法律服务。记者日前从该县司法局获悉,截至目前,村(居)法律顾问累计服务群众15057人次,提供法律服务2055件次,上法制课210堂次,不但增强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保障了群众的合法权益,而且有效调处了一批社会矛盾纠纷,确保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促进了基层社会和谐稳定。
强化组织领导确保“三落实”
东源是全市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两个先行试点县之一。东源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于2014年5月启动试点工作,把此项工作作为在新形势下加强基层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切实增强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促进村(居)委会民主决策,依法办事,引导群众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诉求,解决矛盾纠纷,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基层和谐稳定,推动法治东源建设的社会管理创新措施,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县委统一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各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县委建立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由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总召集人,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人大把此项工作纳入对各乡镇政府依法法理和依法行政工作的监督内容。
在深入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东源制定出台了《东源县开展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基本原则与主要目标、人员配置与职责、工作要求和评估制度、工作机制与保障措施;同时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与适当对村(居)法律顾问公益性服务进行补贴的经费保障机制,给予每个村(居)每年不少于1万元经费支持(除省、市专项经费外,缺额部分由县财政负担),经费由县财政直接补贴至村(居),由村(居)按照购买服务的方式与律师事务所签订服务协议,确保制度、人员和经费“三落实”。
聘请律师任村(居)法律顾问
去年8月1日,东源在骆湖镇举行全县首个乡镇“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合同签订暨挂牌仪式,骆湖镇10个村(居)主任与担任村(居)法律顾问律师所属律师所主任订立法律顾问合同;9月底前,全县21个乡镇283个村(居)与全市10家律师所48名专职律师均签订了村(居)法律顾问合同。
据悉,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职责有四项:一是为村(居)治理提供法律意见。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居)自治组织章程、村规民约和其它管理规定;为农村重大突发事件以及涉及农村稳定、社会影响面较大的重大事项提供法律服务;为村(居)重大项目谈判、签订重要经济合同等提供法律意见等。二是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为群众解答日常生产中遇到的法律问题,提供法律意见,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接受群众委托代为起草、修改有关法律文书和接受村(居)委会或群众委托参与诉讼活动应酌情减免服务费用,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法制宣传。定期举办法制讲座,普及日常生产生活涉及的法律知识,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帮助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念、依法办事、依法维权。四是参与人民调解工作。就其发起人民调解组织邀请,参与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为各种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意见。
东源的48名村(居)法律顾问按照合同认真履行职责,截至目前,累计服务群众15057人次,提供法律服务2055件次,上法制课210堂次,受到了基层干部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建立管理和评估考核机制
为规范村(居)法律顾问管理,东源建立村(居)法律顾问行为规范、工作日志、工作台账、服务标准和工作评价机制,制定村(居)法律顾问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参与处置群体性案件和村(居)换届选举等方面的工作指引和规范。
按照东源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要求,村(居)法律顾问每个月至少到村(居)服务累计8小时,每个季度至少举办1次法制讲座;对村(居)委会和群众提出的具体法律服务需求应及时回应,对可能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或涉及村(居)委会、群众重大利益的事情,应及时到场或通过其他方式提出法律意见。
东源根据省司法厅制定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实施方案,建立评估考核机制,每年由县司法局对村(居)法律顾问工作进行评估,通过实地检查台账、听取村(居)委会和群众意见等形式开展评估,再根据评估情况确定奖惩、续聘或解聘。
东源还通过建立和完善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法律服务对口支援、法律志愿服务制度等,提升法律服务水平;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将村(居)法律顾问定期服务与在线服务结合起来,通过网络平台实时反映村(居)法律顾问的基本信息和工作情况,实现信息化管理和服务,提高工作效能。
东源县司法局负责人表示,建立村(居)法律顾问制度是县委、县政府在新形势下前置矛盾排调触角、构筑矛盾防范屏障,推动法治农村建设的创新实践项目,也是更好地实现、维护和发展群众利益实施的一项“民心工程”。经过实践证明,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在推进基层依法治理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破解基层治理难关,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的一条有效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