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法院上演真假老婆担保案 女友冒充前妻签协议

18.06.2014  01:00

  中新网湖州6月17日电(张骏 樊霁兰)一份担保协议,一个女人的名字,一套被查封的房子,牵出一段戏剧性的真假老婆担保故事。

  2007年,江苏徐州的蓝女士与丈夫离婚后回了老家。6年后的一天,一张来自浙江湖州南浔法院的传票让蓝女士震惊不已,本本分分做着生意突然成了被告。

  更让蓝女士吃惊的是,随着传票一起寄过来的一份房产查封通知书,显示自己名下的一套房产已被查封。

  仔细看了一遍法院传票,蓝女士看到开庭通知书上除了自己还有前夫董先生的名字,一问之下才知道前夫的跨海贸易公司向南浔的乐乐建筑公司购买泵机,竟是以她的名义做了担保。

  2013年12月,这件担保案在南浔法院开庭。

  在主持庭审的沈法官看来,这案件事实关系清楚,只要当事人到场,对几个关键的证据组织双方进行质证,再对案件事实进行法庭调查,案子就能迎刃而解。

  然而在法庭上,蓝女士出示了其他法院的离婚调解书。她告诉法官,自己与董先生早在2007年便已离婚,期间并无联系,更不可能以自己的名义为董先生作担保。蓝女士断定,担保协议上的字根本不是自己签的。

  据了解,此前董先生的跨海贸易公司总共欠了乐乐建筑公司110万元。为此,作为妻子的“蓝女士”在一份担保协议书上签名并承诺“保证2010年年底前把全部货款付清。

  乐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告诉法官,当时他们听董先生介绍其妻有诸多资产,一起来的“蓝女士”有一家自己的公司,肯定不差这点钱。签了协议后,董先生还立即打了10万元到乐乐建筑公司的账户。

  可此后乐乐建筑公司始终没能收回这笔款项,于是把蓝女士、董先生以及他的跨海贸易公司告上法庭。

  然而官司越打下去,原告乐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心里却越犯嘀咕。

  乐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当时跟董先生以及他妻子“蓝女士”签担保协议的人。开庭时见到蓝女士的一刹那,他愣了一下,这位蓝女士不是那位“蓝女士”呀。

  休庭的时候,他悄悄对沈法官说:“这个老婆和当时来签字的老婆长得不太一样,我记得很清楚,那时候来签字的老婆更年轻一些。

  沈法官顿时明白了,这担保协议上的字有可能是董先生找人冒充蓝女士签下的。他向董先生就蓝女士签名真实性的问题进行了严肃的询问。

  董先生没想到法院的审查会这么严格仔细,最终把事情的原委全盘托出。原来,当时在担保协议上签字的是他的女朋友。

  过了几日,董先生来到了南浔法院,同意履行合同,原告主动申请法院解除对蓝女士房产的保全措施。至此,历时一年的真假老婆担保案件以调解方式圆满结案。(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