泛珠论坛暨贸洽会广东成固定承办方
高层论坛、经贸洽谈会和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是泛珠大会的重要组成部分。南方日报记者从13日上午举行的泛珠大会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上获悉,经泛珠各方商定,今后高层论坛和经贸洽谈会将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每两年在广州举办一次,广东省为固定承办方,每届确定一至两个省(区)为共同承办方。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按照轮流承办的方式,每年选定9省区的一个省会城市或香港、澳门举行一次。据此,第十一届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由广东省政府和福建省政府于2016年在广州市联合举办。
2015年行政首长联席会议的承办方、时间和地点,将由“9+2”各方商定后另行公布。此外,高层论坛还将扩大参与的范围,邀请国内外著名企业、智库机构和专家学者参加,并适当引入市场化资源进行运行。
合作平台引入市场化资源
据了解,关于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对“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的改革,主要考虑是,上一届泛珠大会发布了“贵州共识”,要求更注重论坛和洽谈会的实效,积极推进举办模式创新。同时,改革将有效理顺行政首长联席会议、政府秘书长会议、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之间的关系。
改革后,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主要侧重于“9+2”各方内部合作事项的研究决策和协调推动;秘书长会议侧重于行政首长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督促落实;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更侧重于研究泛珠区域与国际国内的交流合作,参加人员和探讨议题不限于“9+2”内部,重要议题也可与行政首长联席会议进行互动,运作方式逐步由政府为主转向市场为主,努力将其建设成为泛珠区域的重要智库,服务于泛珠区域各方。
改革后,大会仍将坚持“9+2”行政首长联席会议制度。行政首长联席会议举行时间间隔和承办方式上,将继续保持现行每年举办一次和轮流主办的承办模式,每年选定9省区的一个省会城市或香港、澳门举行一次,以增加合作各方的紧密度和参与度。
同时,作为推动区域合作的重要平台,“泛珠三角区域合作与发展论坛暨经贸洽谈会”将根据新的形势在三个方面进行创新完善:一是按照“联合主办、轮流承办”的方式,每两年在广州举办一次。广东省为固定承办方,每届确定一至两个省(区)为共同承办方。二是扩大参与的范围,邀请国内外著名企业、智库机构和专家学者参加。三是适当引入市场化资源进行运作。
粤牵头推动泛珠入“十三五”规划
在此基础上,会议商议,将努力争取将泛珠合作纳入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纲要,使泛珠合作进一步得到国家层面更多更直接的指导。
会议认为,泛珠合作已有十年基础,作为兼顾东中西部,涉及内地与港澳经济合作的区域合作平台,在合作重点、合作模式、合作政策等方面非常有必要得到国家更多直接的指导和支持,打造泛珠合作的升级版。当前,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规划建设已提升为国家战略,泛珠合作亟须从国家层面予以推动。
记者了解到,泛珠各方一致同意,由广东省牵头,抓住国家启动“十三五”规划编制的时机,积极主动反映诉求,争取将泛珠合作相关内容纳入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