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洪涝灾害灾情及灾害救助工作情况(续报三)

26.05.2014  21:55

  经统计,5月21日17时至26日17时,广州、韶关、河源、梅州、惠州、东莞、肇庆、清远、潮州等9个市、28个县(市、区)、225个镇(街)局部地区遭受洪涝灾害,全省受灾人口122.81万人;因灾死亡14人(广州市从化区2人、增城区3人;惠东县1人;怀集县3人;清远市清新区3人、清城区1人、阳山县1人),失踪3人(广州市从化区1人,英德市1人,阳山县1人);紧急转移安置9.85万人;倒塌房屋1.33万间,严重损坏房屋847间;农作物受灾面积58.17千公顷,其中绝收4.79千公顷;直接经济损失约39.8亿元。

  针对我省灾情,国家民政部工作组于5月25日晚抵达广东,赶赴广州市增城区、惠州市龙门县、清远市重灾地区查看灾情并指导灾害救助工作。为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截至目前,省民政厅已紧急向灾区调拨帐篷250顶、折叠床1000张、毛巾被2500床、棉被1000床、毛毯1000床、衣服3070套等应急救灾物资。灾区各级民政部门紧急下拨救灾资金679.52万元;发放帐篷334顶、棉被5611床、毛巾被10011张、凉席 16068张、蚊帐7927顶、手电筒4415支、雨衣738件、矿泉水15541箱、方便面13070箱、饼干16523箱以及大米、食用油、面包等救灾生活物资,折款1500多万元,已有序发放到受灾群众手中,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