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建华: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 稳妥推进地方立法
■昨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举行。图为市领导徐建华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首席记者 郑琳东 摄
东莞时间网讯 昨日,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总结和2015年工作要点,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徐建华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用好、用活、用足国家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抓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有利契机,尽快启动地方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稳妥推进地方立法。
市委副书记、市长袁宝成主持会议。李毓全、姚康、甄瑞潮等市几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
判形势: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关系全局,势在必行
徐建华充分肯定2014年依法治市工作。他指出,2015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开局之年,是实施《五年规划》和“六五”普法规划的检查验收之年,也是我市喜获地方立法权的起步之年。全市上下要抓住东莞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机遇,紧抓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关键环节,一步一个脚印推动各项任务落实,努力开创法治东莞建设新局面。
徐建华指出,当前,东莞正处于加快转型升级、实现高水平崛起的关键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前所未有、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前所未有,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加快建设法治东莞关系全局、势在必行。全面深化改革需要全面推进依法治市。深化改革的要义之一,就是要沿着“法治化”的改革路线设计,把法治作为社会治理的基本方式,让“法治化”成为我市最为显著、最为核心的竞争优势,因此推进依法治市本身就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谈认识:增强自觉性和坚定性,用好用活用足立法权
徐建华强调,我们一定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加强法治建设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进一步增强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积极适应新常态,主动谋划新举措,努力推动依法治市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为强化“两个支撑”、力争“三个走在前列”、实现高水平崛起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徐建华指出,今年推进依法治市的各项目标任务已经非常明确,关键是要抓好落实。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里要求,结合自身实际,理清思路,突出重点,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确保全面推进依法治市各项举措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徐建华说,不久前的全国“两会”通过了《立法法》修正案草案,赋予了东莞、中山等市地方立法权,这意味着我市奔走奋斗多年的地方立法权终于从梦想变为现实。如何用好、用活、用足国家赋予的地方立法权,是一项意义重大、影响深远的重要课题。要抓住获得地方立法权的有利契机,尽快启动地方立法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建立健全立法工作机构,配强立法工作力量,务实推进地方立法实践工作,加快构建符合我市实际、体现东莞特色、接轨国际规则的城市法律体系。
提要求: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
徐建华强调,要突出立法重点。加强对新修订《立法法》的学习研究,掌握立法的新规定、新要求,明确地方立法的范围,能立该立的法科学立,不能立不该立的法绝不乱立。按照“有需求、不抵触、可操作”原则,围绕转型升级和深化改革中遇到的难题,围绕群众关心、关注的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重点领域,深入开展调研,提出立法建议。
要注重立法质量。地方立法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要认真制定立法规划,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开门立法,把广泛吸纳民情、采纳民意作为地方立法的重要环节,拓宽群众参与立法的有效途径,使立法的过程成为倾听民声、了解民意、凝聚民心、汇集民智的过程,成为践行党的群众路线的过程,确保制定的法规规章既具有坚实的理论基础、严谨规范,也具有实践基础和群众基础,真正务实管用。
要提高立法效率。当前,我市改革发展稳定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挑战不断涌现,亟需通过地方立法消除盲区、补长短板。要通过制度设计,找到立法质量与立法效率的最佳平衡点,提高立法效率,努力在全省新获得地方立法权的城市中率先制定地方性法规,依靠法治破解发展难题、提供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