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流浪未成年人服务工作做深做细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成效明显

09.05.2016  19:04

  “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开展以来,我省各级民政部门转变观念,创新方式方法,做深做细服务工作,不断巩固和深化专项行动成果。截至2015年底,全省共救助困境儿童37194人次,救助保护流浪未成年人12153人次,返校复学2731人次,教育转化5655人次。

  强化组织领导。省民政厅高度重视“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成立了以分管副厅长为组长,业务处室负责人、骨干、厅直属救助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流浪孩子回校园”专项行动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自动员部署,分管副厅长多次检查指导。各级民政部门将专项行动列入重要工作日程,制定方案,细化责任分工,健全工作机制,夯实了专项行动基础。

  完善源头防治机制。各级民政部门依托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领导机构,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拐卖、拐骗和操控流浪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动,利用救助管理信息系统和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受助未成年人身份快速查询机制,对来历不明的流浪未成年人及时商请公安机关采集DNA数据录入全国打拐DNA信息库比对。汕头市依托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救助管理网络,全面开展流浪乞讨、失学辍学、留守流动、监护缺失等困境儿童的调研,完成对城区26个街道、252个社区的排查工作,建立困境未成年人名册,形成困境未成年人档案2345份,并对符合条件的1950名困境儿童进行帮扶。

  打造流浪未成年人特殊教育品牌。各级民政部门主动作为、大胆创新,不断完善流浪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职业教育、替代教育和技能培训等特殊教育模式。广东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在全国率先实施“类学校”正规教育和启智康复训练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新型教育模式,成为全国救助保护工作三大模式之一。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组织广州市原萝岗区8所小学121名老师轮流到中心教授课程180余节,受益未成年人达200人。惠州建立“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级组、班主任、科任老师”防流控辍工作责任制,建立县(区)民政部门出具证明、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入学读书的滞留未成年人返校复学工作机制。

  积极发动社会参与。省民政厅联合广东省健康管理学会、南方生活广播开展“大爱有声送温暖”活动,从2014年至2016年连续三年为3家省级救助管理机构的滞留受助人员开展送医送药活动。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联合广东新快报社、南方电视台开展“中秋寻亲圆梦行动”,10年来成功帮助了86名地址不详、身份不明的未成年人返乡,帮助4名已满18周岁的孩子顺利就业、回归主流社会。

  引入社工提升服务水平。各级民政部门积极动员、引入社工机构为受助未成年人提供主动救助、专用救助、预防帮扶等服务。省少年儿童救助保护中心增设了社工科,实施“蒲公英”生活能力计划,开展手工制作、美发、烹饪、烘焙、种植等技能培训,开展心理疏导、行为矫正、康复训练等社工服务,提升救助服务专业化水平。广州市救助保护流浪少年儿童中心与萝岗区爱海慈航社会工作中心签订康复训练协议,为残障未成年人提供每周2天的康复训练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