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可个人申办深圳人才引进业务
13.06.2014 12:29
本文来源: Southcn.Com
昨日,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由该局实施的“留学回国人员引进”行政审批业务调整为行政服务,下放至区政府。16日开始,留学人员引进业务系统开放至各区人力资源局、各新区组织人事局、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处使用,上述各单位正式受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申报。
经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市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由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办理;区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代理的,由区、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办理。
拟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可通过所在工作单位,或以个人申办的方式委托具有人才引进业务档案托管权限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向市、区、前海管理局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申请。已进行人才立户登记且有人事档案保管权的用人单位可独立申报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也可委托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认可的具有人才引进业务档案托管权限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申报业务。委托服务机构申报的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业务,申报材料由受委托的服务机构统一报送到业务审批部门。(编辑邹长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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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6.2014 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