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珠探索建立河道警长制度 全区共设19名“河湖警长”

13.08.2019  11:20

大洋网讯 河涌不仅有河长,还有河道警长来护航。记者昨日从市河长办获悉,海珠区积极探索建立覆盖全区的河道警长制度,目前共设立了19名“河湖警长”,包括1名“区级河湖总警长”和18名“镇街级区域河湖警长”。“区级河湖总警长”由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谭伟文担任,18名“镇街级区域河道警长”分别由全区18个街道属地公安派出所所长担任。2018年以来,海珠区公安分局共破涉河涌案件6宗,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人,打掉污染河涌团伙3个,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

重拳出击

破案6宗 刑拘10名嫌犯

2018年以来,海珠区公安分局共破涉河涌案件6宗,抓获并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0人,打掉污染河涌团伙3个,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分子。”海珠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今年7月,海珠区公安分局接到市生态环境局移送的位于南箕涌边的广州奥某味精食品有限公司将未经处理的废水直接排放至河涌一案。通过调查办案民警发现,该厂在涌边的围墙边设有一个地下污水收集池,池边设置3台抽水泵,抽水管均连接污水收集池。其中1台抽水泵的排水管穿出墙体直接伸向河涌。经过水样抽测,该污水收集池中COD浓度达到1550mg/L,远超国家标准。

在铁一般的证据面前,该企业相关负责人承认了向河涌直排未经处理的废水的违法事实。7月30日,海珠区公安分局通过调查取证,依法分别对3名企业分管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实施行政拘留。

2018年9月,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接到区住建水务局移送的一宗河涌被人为填埋的案件。原来,自2017年以来,海珠区住建水务局在日常巡查中,陆续发现海珠区新光快速桥底黄冲涌多处河段及人行道、绿化带存在淤泥堆放填埋情况。

接到案件后,分局食药环侦大队立即与属地南洲派出所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经过对河道周边村社深入摸查走访,办案民警了解到承租涉案地点周边地块用于经营停车场的韩某、王某、邓某、郭某4人,均涉嫌人为填埋河涌等非法活动。2018年10月,上述4人均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目前,郭某等3人已被批准逮捕,王某取保候审中。

整合资源

出动无人机定位排污口

整合好各方资源,借助科技信息化手段,是海珠区发挥河道警长作用的“杀手锏”。“我们大力推进科技信息化建设,全面应用高清视频、全景摄像、人流智能监测、无人机空中巡逻、警用机器人、证件识别门禁、车辆识别卡口、新一代移动警务通等信息化科技手段。”海珠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对记者说。

2018年4月下旬,海珠区公安分局在与区环保部门在联合检查中发现,江海街辖内台涌村一家五金加工厂可能存在偷排含重金属废水的情况。该厂为了逃避检查,排污管安装得极为隐蔽,周边树林茂盛,地下暗管也杂乱无章。为尽快找到该工厂偷排废水的重要证据,民警出动无人机进行高空巡查高清视频拍摄,迅速发现了该厂排放污水的准确位置,成功协助环保监测人员进行抽检取证。经海珠区环境监测站对该厂总排放口进行采样监测,该加工厂的废水中含有铜、锌、镍3种重金属,且锌的排放浓度为37.7mg/L,超过广东省地方标准的11.6倍,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5月30日,海珠区公安分局食药环侦大队联合江海派出所对这家五金加工厂进行查处,先后抓获该加工厂的经营者唐某、生产者杨某、房屋出租者黄某等3人。今年2月,海珠区法院依法判决唐某、杨某、黄某犯污染环境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和罚金,同时判令3名被告共计赔偿177.6475万元。该案是海珠区首例环境污染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宣判。“这个案件是向污染河涌行为‘亮剑’的典型案例,在全市乃至全省范围内引起了广泛关注,形成‘严厉查处一宗,震慑警示一片’的效应。”海珠区公安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广州日报全媒体记者杜娟 通讯员赵雪峰、高蓓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