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岁黑客少年盗19万银行卡信息 涉案15亿元
陈春鸣/画
羊城晚报记者 张璐瑶 通讯员 黄康灵 陶祥国 黄桂林可直接在网上盗刷或转账,涉案近15亿元;全国首例黑客网络盗刷银行卡案告破,广东警方抓获犯罪团伙11人
17岁的叶某本是广西河池一个穷山村里的孩子。14岁时,因家里穷,初中毕业后他便没再继续学业,转而进入一个网吧打工,做了几个月网管。打工挣钱不多,却给叶某打开了另一扇“致富”之道。他买了一台廉价二手电脑,如饥似渴地自学起网络编程知识,竟成了一个黑客。
他建立起一个庞大的数据库,将用黑客技术在网络上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进行分类筛选、匹配、重组,竟破解出19万条可直接在网上盗刷的银行卡信息,涉案金额14.98亿元。
他买卖这些信息,也从别人的盗刷中分成,甚至不知道自己创造了全国用黑客技术盗取用户银行卡信息并在网上盗刷银行卡的犯罪先例。
多省市用户小额资金被盗刷
记者20日在广东省公安厅采访到该案专案组的办案民警。据介绍,2013年7月,国内某商业银行曾反映,几天内,全国多省市近千名用户账上的小额资金被盗刷,每笔几十元到一两千元不等。公安机关查证发现,这些盗刷记录多是通过网络支付,主要购买Q币、电话充值卡等。
公安部将线索转到广东,2013年12月,广东省公安厅组织专案组侦办此案,将其定为“海燕3号”专案。
“网络盗刷银行卡,我们以前也没见过。”办案民警介绍,“传统的银行卡盗刷基本上是在酒楼、宾馆等地消费时,卡上磁条信息被侧录。此案嫌疑人所有活动都在网上。”
专案组组织民警对掌握的线索数据进行排查,终于查出一个以广西河池人叶某为首的特大黑客网络攻击盗刷银行卡犯罪团伙。
黑客软件批量提取银行卡信息
2014年5月8日,广东省公安厅经侦局组织广州、湛江市局经侦支队在广西河池、广州、深圳、湛江等地同时行动,抓获叶某、谭某等11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11台、POS机13台等。在主犯叶某的电脑中查获160万条公民个人信息和银行卡账号,其中可以直接网上盗刷的银行卡信息19万条,涉案金额14.98亿余元。另外查获8个批处理软件和手机木马黑客软件。
破案后,警方在叶某电脑中又发现其与全国各地的信息中介、盗刷人员的联系信息。10月底,广东、广西、湖南等省区再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15名。被公安部称为“近年来打击伪卡犯罪的最大战果”。
该团伙中,叶某自编黑客软件,通过互联网批量提取客户银行卡信息,再在网上卖给中介。中介或层层转卖,或直接用买来的他人银行卡信息在网上盗刷或转账。“他们多在网上买虚拟产品套现,如买500元游戏币,实际上,卖家不用给游戏币,只需直接打300元到指定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