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涉黑案昨宣判:富商胡伟星判刑20年没收2亿财产
该特大涉黑团伙案昨天一审,案中其余33名被告人中,4人被裁定终止审理,3人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分别被判刑1年7 个月至19年不等
15日下午,惠州胡伟星特大涉黑团伙案在广州中院一审宣判。“黑老大”胡伟星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7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罚金人民币50万元。其余33名被告人中,4人因所犯罪行超过最高追诉时效被裁定终止审理,3人因犯罪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其余被告人分别被判刑1年7个月至19年不等。胡伟星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承认办案程序有瑕疵
对于此前庭审中多名被告人称有刑讯逼供的情况,法院认为,根据公诉机关出示的收集合法性方面的证据,证实本案并没有发现“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被告人供述”情况。而由于本案大部分被告人在被拘留后羁押在侦查机关办案中心数天至10天不等,存在程序瑕疵,故对于该部分被告人在被拘留后送看守所之前在办案中心羁押期间的供述,法院不采纳作为本案证据使用。
此外,对于被控有涉黑罪名的被告人在2013年1月1日之后的讯问笔录,根据法律规定,应当对讯问过程进行录音或者录像,故对于该部分没有同步录音或者录像的供述,法院不采纳作为证据。
确认胡伟星为中国籍
庭审中,胡伟星自称是美国公民,其辩护人也表示胡伟星是美国公民,应适用涉外程序审理。
对此,审判长庭后指出,我国不承认双重国籍;美国政府不建议拥有双重国籍,因为这样会在国籍所在国丧失外交保护,从法律上分析,入籍美国的人士在入籍时即宣布放弃其他的国籍。
胡伟星自2012年1月4日至2012年6月10日,曾四次持美国护照往返中国与美国之间,八次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往返香港与内地之间,其中最后一次入境是2012年6月10日从香港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从深圳罗湖口岸进入中国内地。
另外,公安部《关于对胡伟星国籍认定的批复》中认定胡伟星为中国国籍有充分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因此,胡伟星应该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中国公民对待,中国司法机关有当然管辖权,胡伟星在本案中不得享有外国领事保护权。
胡伟星当庭大喊冤枉
昨日下午,广州中院门前就聚集了数十位市民前来旁听。
2时许,胡伟星等34名被告人依次被法警押进法庭。随后,法官耗时近两个小时宣读长达300多页的判决书,期间,多名被告人在法警陪同下到洗手间缓解“压力”。
据判决书,胡伟星总和刑期为有期徒刑30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2亿元,罚金人民币50万元。宣判后,胡伟星异常激愤,当庭表示不服,大声叫嚷“这是天大的冤案!肯定要上诉!”
羊城晚报记者 董柳 实习生 韩佳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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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伟星,今年55岁,祖籍广东惠东,案发前是富星商贸广场房产开发(惠州)有限公司的法人代表。2012年6月,因涉黑犯罪在广州增城被抓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