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淘”新规实行一周多在郑州运行平稳
本报讯在“海淘”新政运行的第七天,4月15日晚,国家财政部、商务部等13个部门共同发布了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涉及151个8位税号商品。
4月15日晚发布的第二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商品清单》中,包括冷冻海鲜、新鲜水果、油制品和医疗器械等151个8位税号商品,并对此前备注模糊的“医疗器械相关产品”、“保健食品相关产品”以及“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相关产品”进行了解释,明确了目前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婴幼儿配方乳粉暂不需要获得相关产品的配方注册证书。
目前,两批清单共涉及了1293个商品。在第二批正面清单公布的同时,财政部关税司有关负责人表示,两批清单涵盖了跨境贸易电子商务服务进口试点期间实际进口的绝大部分商品,可满足国内大部分消费者的需求,有利于跨境电子商务在前期试点基础上继续发展。
“尽管新规实施后对部分商品的税收有所增加,但对于促进整个电商行业发展的作用还是良性的。”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宋向清认为,以往跨境电商按照邮递物品征收行邮税存在争议,税率普遍低于同类一般贸易进口货物的综合税率,不仅形成了不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使跨境电商行业未来发展存在不确定性。此次新政平稳落地后,将使跨境电商零售业务从少数试点城市扩展至全国,也促使相关电商企业更好地搭建自身物流、服务体系。
作为首批跨境电商试点城市,郑州市跨境贸易电子商务监管系统运行一切正常。记者从郑州海关了解到,4月9日至10日,监管系统平台共接收跨境商品申报清单21.62万票,放行21.53万票,已验放商品货值2142.75万元,系统显示单量已接近正常通关水平,试点电商业务已恢复正常。据郑州海关相关负责人介绍,新政实施前已入区的跨境电子商务商品种类中,约98.5%包含在正面清单内,销售并未受到影响。针对不在正面清单而无法继续销售的约1.5%的库存商品,郑州海关将及时引导企业妥善做好后续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