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学生体育课摔伤致十级伤残 学校担一半责任
01.09.2015 09:38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新快报讯 记者张国锋报道 深圳一名中学生向学校索赔16万元一案,昨天在深圳中院二审。
据深圳福田法院一审审理查明,2014年3月10日,小伍于上体育课时被铁栅栏绊倒受伤,后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续治疗费用1万元。
一审法院认为,学校在学生运动的操场上放置铁栅栏确实存在安全隐患,小伍虽为未成年人,但已经是十几岁年龄,应能注意到周围的环境并有一定自我保护的能力,小伍自己的疏忽对其受伤也有一定过错。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法院酌定被告对原告的损失承担50%的赔偿责任。对于小伍主张的医疗费等的赔偿,法院减去了医保报销的部分予以支持。法院核定小伍各项损失共计11万多元,学校应承担5万元。
本文来源: 新浪广东
01.09.2015 09: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