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医生冬泳被游艇螺旋桨打伤致死 肇事者获刑1年半

06.07.2016  13:56

  去年元旦,深圳北大医院医生梁振涛在大梅沙水域冬泳时意外身亡,疑被返航编号为 “138115” 的游艇撞击导致,而他的死因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关注。2016 年 7 月 5 日下午,梁振涛意外身亡案有了新进展,盐田区法院对当时驾驶游艇的李志健开庭宣判,一审判决李志健因交通肇事罪获刑一年六个月。

  北大医院医生冬泳时意外身亡

  死因一度扑朔迷离

  据了解,死者梁振涛 46 岁,是北京大学深圳医院心血管博士、质量与院感管理科主任,平时热爱体育锻炼,是个冬泳爱好者。

  2015 年 1 月 1 日有冬泳活动,梁振涛当天参加了两场冬泳,而事发的正是下午那场冬泳。当时岸边的友人看到梁振涛精力充沛,朝着正对大梅沙方向的海岛方向游去,途中还曾招 手致意。可是不久之后,梁振涛突然在海面上消失了,在他消失的同时,海面上出现了一艘游艇,行进中的游艇停了一下,随后又倒退,接着快速驶离现场。

  梁振涛迟迟未能露面,急坏了在岸边的友人,立刻开着船出海,寻找。后来在附近游艇会一艘游艇上发现了梁振涛,他躺在甲板上,身上满是鲜血,已经没有了生命迹象。

  最开始,警方曾初步认为死者死因系窒息,但是随后家属和梁的同事翻过梁振涛的身体,却发现其后背和大腿后侧有几道非常明显的利器所致的伤口,最深处可见骨,怀疑他很可能被船舶尾部的螺旋桨击中身亡。

  梁的尸检报告最后也证实他被外力所伤导致死亡,而那艘出现在案发地的正是 “138115” 船艇,而深圳海事局明确表示涉事船艇为香港牌照,属非法进入深圳水域航行

  涉事游艇不具有有效船艇证书

  驾驶员因未能良好驾驭船只获刑

  盐田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 年 1 月 1 日 15 时 54 分许,李志健违法驾驶不具有有效船艇证书的香港籍 “138115” 游艇航行至深圳市盐田区洲仔岛东北侧水域时,听到船舶碰撞物体的声音后,立刻停船。

  此 时,李志健发现船舶后方约 20 米处海水呈血红色。他迅速倒船靠近血红色水域,发现有一人悬浮于海水中,遂跳入海水中,在其他人配合下把人救上船。之后,李志健驾驶游艇快速驶向大梅沙游 艇会码头,同时让船员廖某拨打 120 急救电话。可惜梅沙医院急救医生到达大梅沙游艇会码头后,梁振涛已经死亡。

  中山大学法医鉴定中心鉴定结果是:梁振涛损伤符合生前伤特征;梁振涛符合因被弧形较锐利物体作用引起多发性损伤而致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送检螺旋桨可以形成上述损伤;现场水样中检见少量羽纹目及少量中心目硅藻,梁振涛肺、肝、肾组织中未检出硅藻。

  而 中华人民共和国深圳海事局给出的认定是该香港籍游乐船未办理进口岸手续,未持有效的船艇证书(香港运作牌照过期,未取得中国籍船舶登记证书),在事发海域 属非法航行,驾驶员李志健未能运用良好船艺保持谨慎驾驶,也没有尽早发现游泳者并采取有效措施,导致事故发生,香港籍游乐船对该起事故负主要责任,驾驶员 李志健是主要负责人。

  游泳者梁振涛酒后在非划定泳区下海游泳,游经游艇习惯航行水域未采取安全警示措施,未尽到安全谨慎义务,对该起事故负次要责任。盐田区法院根据审理查明的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李志健当庭表示考虑上诉。

  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贾克 编辑 高晨曦